《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立法目的刍议
温慧卿
【摘要】能源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指调整能源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后者指正在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根据立法目的层次结构,能源法的立法目的分为三个层次。广义的能源法的立法目的属于第一层次;狭义的能源法,即《能源法》的立法目的属于第二层次,它被语言文字明确地规定在《能源法》总则中。《能源法》立法目的的内容由其法律地位和立法需求所决定,可表述为“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保护生态环境”代表了一国能源法发展的阶段,蕴含着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含义,是《能源法》立法目的条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关键词】能源法;立法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全文】
能源问题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能源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成就显著。《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定和修订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出台,无一不体现了我国在保障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方面的决心。然而,作为能源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被俗称为能源领域“小宪法”的《能源法》却仍然未能出台。其出台艰难,难就难在管理体制、政监关系、能源改革和一些重要制度上。而要想捋顺《能源法》所涉及的各种关系,协调好《能源法》与各单行法之间的联系,确保其尽快出台,就必须明确《能源法》的立法目的。作为立法者制定某部法律的出发点及欲达到的目标,立法目的一方面体现了该立法的基本功能、价值和使命,另一方面也是指导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的最高精神实质。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这将对我国《能源法》的出台给予支持,也为我们研究《能源法》的立法目的提供了思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