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有了新的变化和调整
意大利的各种可在生能源都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意大利在传统的水能和地热能源方面已经得到了比较好地开发和利用,风能、地热和太阳能装机容量方面位居世界前列,生物质能也得到了较好的扶持和发展。2009年意大利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突破20%的门槛,已接近了欧盟制定的绿色能源发展目标(意大利为25%)。这是意大利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帮助欧盟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20%所做出的努力。[7]
意大利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意大利近年来通过大量的立法完善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促进投资和激励机制。意大利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财税激励体制和其他国家相比还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这个体制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领域也已实现了上网电价的激励机制,从上网电价和可交易绿色证书(Tradable Green Certificate,TGC),到税收、投资优惠以及专项基金支持,激励措施的力度可以说十分具有竞争力。不过,由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速度很快,意大利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也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在“绿色证书”和上网电价补贴方面尤甚。
1.“绿色证书”制度
为了达到欧盟社区在绿色能源上的目标,以及执行欧盟1996年第92号指令,意大利于1999年颁布第79号立法令,引入了“绿色证书”制度。“绿色证书”是指通过利用可再生能源向国家电网输送电力并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GRTN)认可后颁发的证书。它既是一种认证,又有具体的数量标准,每张证书代表5万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生产量,有效期为8年。根据立法令的要求,年产量或进口量在1亿千瓦时以上的非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必须按前一年度实际产量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电网输送可再生能源。该比例开始为2%,2004年开始逐年递增0.35%,2008年的预算法将这个比例修改为到2012年之前每年增长0.75%(2011年达到6.8%)。生产商或进口商可通过自己的可再生能源生产来完成规定的指标,也可通过购买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任务。
2010年第122号法律最终修改了2008年预算法在绿色证书上的规定,明确为了执行欧盟2009年第28号指令,从2011年起,由意大利国家电力局(GSE)回购的绿色证书将比2010年减少30%,减少的部分80%将是原来超额的绿色证书。2011年第28号立法令规定,到2015年为止,GSE从大电厂所购买的绿色证书将不再往市场投放。到2015年之后,以传统能源向国家电网输入电力需要捆绑绿色能源的规定将会废止,届时将会有新的激励措施计划。然而,到2015年意大利的绿色证书制度的走向如何现在还言之过早,因为意大利能源领域的变革一直在进行着,在新的规定还未出台之前,还有待观望。
2.可再生能源补贴
根据欧盟关于可再生能源的2001年第77号指令,意大利参照德国模式启动了新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于2005年7月28日开始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能源鼓励基金条例》(Conto Energia),后来在2007年、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