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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肉搜索谈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案例二:南京市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2008年12月份对媒体说了一些被视为不当的言论后,引起各方批评质疑。网民随之开动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经在网上搜索发现,周久耕抽1500元人民币一条的“九五至尊”香烟,戴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名表。12月底,当地政府免去了周久耕房产局局长的职务,随之对他展开了调查,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初步掌握其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江宁区纪委日前决定对周久耕进行立案调查。周久耕是继温州赴美旅游团的官员,深圳涉嫌偎亵少女的林嘉祥之后,经网民搜索而曝光落马的又一名官员,显示了中国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发挥政治作用的强大力量。


  

  互联网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表达的平台。但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困惑。以“剥光”为终极目的的人肉搜索引擎,就是群情激愤下的一把双刃剑。当这把双刃剑被成千上万的网民以道德之名举起,并且频频奏效之时,我们有没有想过,下一秒钟,你也许会成为“人肉”的一员,也可能被“人肉”。不可否认,广大网民的最初动力是道德感和良心,其心头之恨固然得到了宣泄,但如果他们只是对此事发表议论,那是言论自由的体现,无可非议。而他们却将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导致被传播者的个人安宁遭到破坏,那就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约束的范畴。


  

  二、人肉搜索的合法性思考


  

  一方面,网民进行人肉搜索,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同时也是在行使宪法四十一条赋予他们的监督权,“网民也是公民,他们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东西并予以公布的时候,就是在行使一项权利,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也就是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日常行为、言论进行监督”。


  

  中国官员如周久耕和林嘉祥等被人肉搜索,跟普通老百姓如王永健等被人肉搜索是两回事,官员本身都是公共人物,必然失去相当部分的隐私权。被关注的人,他不论是作为一名官员,还是他引发了一个有公共性质的事件,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个隐私权的让步,他应该就是让出这些隐私权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判。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导致普通老百姓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侵犯其隐私权,这就与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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