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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若干思考

  

  要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一调就死、一放就涨”这一难题,笔者以为,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地方人大以特定税种的立法权,在房价高企速度过快的城市率先推出对持有阶段常年征收的物业税,以增加住房所有人基本生活所需住房以外的超标住房、多套住房的持有成本,抑制和降低投机性购房的需求,并以此形成地方政府稳定可靠的财源;二是加快、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相对于依普通市价租赁的住房而言仍然是廉租房,或曰广义廉租房)建设的步伐与力度,切实为城市低保人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其他中等偏低收入者(如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提供充足便利、优质廉租的廉租房。因为大量廉租房的存在将相应降低对一般商品用房的租房要求,从而降低购置多套住房出租盈利的动机,进而可相应降低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使中等收入者买得起称心如意的自用住房。至于高档住宅、豪华别墅,价格再高,也无需调控,因为其购买者是付得起高价钱的高收入者,国家没有必要对其价格进行调控,国家所宜做的只是开征持有环节的物业税,以调节个人对房地产资源的过度耗用。


  

  从而,如何既不加重百姓负担、不加重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而又能高速、经济地筹措到巨额的资金,以建设足以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发生影响的廉租房(包含公租房,下同),就成为问题的关键。笔者思考多日,似已得到一个无需花费地方政府既有财政一分钱、无需新增百姓一分税,即可大量建设优质廉租的廉(公)租房的解决方案。大致思路为:以房价增长过快城市的地方政府的名义发行廉租房建设长期债券筹措廉租房建设基金,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未来一定时期廉租房出租收取的租金作为该债券本息的偿付来源,以该等类似性质的长期债券为发端,积极推进我国长期证券市场的建立、健全,便利长期债券随时变现,降低此等债券发行成本,增强其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换言之,即将未来可得稳定现金流(廉租房租金)作为基础担保,将未来收益打包实行资产证券化,来筹措建设足够数量廉(公)租房的资金来源。


  

  如以北京市为例,设建设廉(公)租房的成本为3000元/㎡,可考虑发行30年期的长期债券,平均每年需要偿付本金100元/㎡,另设年利率为10%(远远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当具极强吸引力,具体利率大可酌情降低)、房屋建成后维修、管理费用亦为10%,折合每年120元/㎡,折合每月10元/㎡(约为北京现行租金的1/4~1/5)。如以低收入者单人租20㎡、三口之家租50㎡计,月租金分别为200元、500元。按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960元计算,租金占最低收入者个人收入的比重为20.84%。而在具体制度操作上,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符合租房标准的租房者的收入等级设计出高低不同的租金,如月工资2000元~3000元的刚毕业大学生租金20元/㎡、1500元~2000元工资者10元/㎡、960元~1500元工资者5元/㎡、低保人群2元/㎡甚至更低等,只要加权平均数能够达到10元/㎡即可支付债券本金、利息。由于房屋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则如将债券期限延长至60年,则相应租金占最低收入者个人收入的比重可再减少至10.42%。以70年租金收入,支应3000元/㎡的建设成本及利息(也即支应30年或60年的长期债券本息),其风险几乎趋近于零,让百姓有房可住、让政府得心应手调控房地产市场可以说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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