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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正义:正义理论的中国问题意识

  

  权贵正义是权贵力量居于支配性地位的正义形式。权贵正义是基于社会结构阶层关系、以及不同阶层对社会的支配力角度,对实存正义内容的认知。近30余年来,社会在伴随着明显分层的同时,出现了权贵集团。权贵集团事实上支配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资源的使用及其分配,并拥有话语权。相形之下,普通民众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且相对较少地享受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他们既弱小,又缺失话语权。这个社会已事实上存在着两种相去甚远、甚至彼此冲突的正义诉求。在前述父权式正义、庸俗功利主义正义背后,隐藏着的是权贵正义。否定权贵正义,选择“人民的正义”,这是当代中国正义理论及其实践的合理价值立场与方向。


  

  什么是“人民的正义”?根据前述亚里士多德思想,“人民的正义”即为回到“正义”本身。它既不是少数人的正义,也不是部分人的正义,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正义。如果在阶级对抗、社会分裂,在“人民”与“敌人”二元对立的思维中来理解“人民”与“人民的正义”,则将陷入误区。正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论及古代城邦正义时曾多次强调的那样,“人民的”正义不是在敌—我对抗的意义而言,而是在城邦整体善业,以及相对于权贵而言的社会底层大众的幸福意义上而言。选择与坚持“人民的正义”,只不过是要否定“权贵的正义”,否定权贵对底层普通民众正当权利的侵害,追求整个国家各阶层共同幸福生活的正义。在马克思关于共产党人、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论述中,我们能够发现贯穿始终的这个思想。


  

  改革开放的价值目的是人民幸福、国家富强。人民何以才是幸福?何以能够幸福?尽管“人民幸福”不能没有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改善,但是,物质生活条件只有在“自由”生活中才能获得其真实意义。日常生活中的生命尊严、人格平等,这才是幸福的真实内涵。幸福离不开正义。正义、幸福,在根本上是一种生活关系、生活方式。在当今时代,只有奠基于生命尊严、人格平等的平等基本自由权利,而不是以各种样式存在的身份、等级、特权基础之上,才可能有真正的人民的正义。人民的正义与自由、民主、法治的生活方式,融为一体。


  

  如是,则当代中国政治正义实践内容就是清晰、明确的:否定父权式正义、庸俗功利主义正义、权贵正义,实现人民的正义;以反特权为核心(反对权力、资本、身份、等级、血缘等一切特权),节制权力,规范资本,追求普遍、普通的正义。同样,当代中国政治正义理论的基本内容亦是清晰、明确的:其一,“人民的正义”原则方向。而这与其说是理论建设创造,不如说是思想解放与理论勇气———坚持百年来追求自由、民主、宪政的正义方向。其二,自由、民主、宪政中国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及其回答。这是中国式的内容,且只能是基于中国现代化实践的内容。当代中国正义理论思考,只有清晰洞察历史趋势与历史使命担当,才可能有合理的方向并获得应有的历史成就,否则,或者是隔靴搔痒,或者是无聊的文字游戏。当代中国的正义理论,一是应为宪政层面的社会基本架构及其基本运行规范这一所谓顶层设计,提供基本理论依据与思路;一是应为社会改革开放具体实践,尤其是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权力结构与运行设计,提供基本设想与具体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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