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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正义:正义理论的中国问题意识

  

  无可否认,过去30余年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不仅使国家综合实力空前提高,而且亦以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大规模地改善了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使许多人摆脱了饥饿、过上了小康生活。同样无可否认的是,过去30余年的财富创造与分配活动,存在着严重掠夺现象。在增量财富分配问题上,通过廉价劳动力与廉价土地资源,过去创造财富中的相当一部分在被以种种税费名义变为国家财富的同时,被跨国资本、权贵资本所攫取。在存量财富分配上,金融资本与房地产资本通过特殊方式,将许多普通民众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微薄财富以及未来数十年中可能积累的财富,转移至囊中——其具体表现就是社会大众的有效支付能力显著不足。权贵资本对普通民众在增量与存量双重意义上的恣意掠夺,是当前社会一切矛盾的根源所在。社会物质财富总量本身并不能规定“社会正义”,甚至普通民众日常生活水准的显著改善也不意味着“社会正义”——相反,伴随着普通民众日常生活水准显著改善的可能是新的正义诉求。


  

  过去30余年,中国社会的发展奠基于经济高速增长基础之上。这种经济的高速增长,一方面会解决一些既有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又会在创造一系列新问题的同时,遮蔽一些社会问题。当社会经济能够保持足够的增长速度时,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水准会在自身相对的意义上被提高,因而,尽管社会财富贫富两极分化、尽管事实上存在着被掠夺现象,但是,这种日常生活水平的改善,会使普通大众因对未来改善的可预期性,而提高对社会不公平的忍受程度,降低对不公平的敏感度。不过,一旦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乃至停滞,普通大众缺少对未来改善的可预期性,并在相对与绝对双重意义上感受到生活的压力与不公,那么,对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的敏感度就会极大提升。此时,社会公平正义就会成为人民大众的自觉诉求。


  

  二、当代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正义?


  

  当代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正义?我们必须正视并有理论勇气提出这一问题。党中央数年前就明确提出建设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思想、理论是对现实的反映。提出建设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必定有其历史规定与现实内容,必定有其需要克服、纠正的某种实存社会关系及其秩序。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承认,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推进,改革开放初期在前述意义上的反对极左、解放人民的“人民的正义”,在日常生活中事实上越来越趋向于为父权式正义、以GDP为标识的效率至上的庸俗功利主义正义、权贵正义等所遮蔽与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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