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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晨读与指纹签到

强制晨读与指纹签到


褚宸舸


【关键词】强制;晨读;指纹;签到
【全文】
  

  去年开始,我所供职的某大学开始在本科生一、二年级实行晨读制度。可能因为晨读到场率不高等因素,本学期以来,先由有关学院试点,而后全校推广了一种新的考勤方法——学生每天早晨七点左右,被要求去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或指定教室的指纹机上登录自己的指纹。校方为了贯彻实施该制度,不但有人财物的相当投入,而且自上而下进行检查落实。校方称“晨读活动的开展对促进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促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校采取强制学生晨读及用指纹签到考勤的做法确实存在合法性问题,若把此事件作为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诸多所谓“创新”的一个标本,则实能折射出目前教育法治中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


  

  对于晨读而言,如果是经过校方正当程序纳入到教学方案之中,就属课程的一部分,若不完成会影响毕业证的授予。但是,本文所谓的晨读行为明显不属于教学课程的一部分。首先,全国尚没有高校早晨七点就开始上课。其次,晨读不是由高校教务处管理,而是学工处负责,各学院辅导员落实。因此,其性质可以理解为教学之外的,学校在生活上对学生的行政管理行为。该行为若只是校方的倡导或表彰,一般也不会涉及与学生权利的冲突,但是如果强制要求,则牵扯到对学生基本权利的限制,就要纳入到合法性乃至合宪性的论域之中。


  

  我不否认校方强制学生晨读和用指纹考勤方式强制晨读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但是出发点是好的,手段是否必要,限制是否妥当,则另当别论。看手段是否必要,首先要看该手段是否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我阅读所及,似乎并未有法律、法规对学校有类似授权,而且校方也没有相关校规或文件出台。


  

  其次,如果有规范性文件的依据,那么采取该手段是否能达到目的。据学生说,由于对强制晨读认同不高,很多学生“匆匆赶到教室,睡眼惺忪排长队,按完指纹,听到机器发出一声谢谢,接着如释重负的回到宿舍,继续呼呼大睡”。据悉,由于大大增加了辅导员老师的工作量,这些学工部门的一线老师也怨声载道。


  

  再次,如果有多种手段能够达到目的,应该采取对行政相对人的自由限制最小的手段才是正当的。对权利限制妥当性的考虑,就是老百姓所谓的,不能用“大炮打蚊子”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即采取该手段所造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与所欲达成目的之间应该有所均衡。目前,学校尚无法保证指纹安全,指纹的录入和输出也较为随意。从现实紧迫性上来说,也并未严重到非用指纹无以确定身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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