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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障法律体系:理念与制度

  

  1.现状之一:能源与经济的矛盾。我国在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实现由农业型社会向工业型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消耗的物质和能量越来越多。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缺口迅速拉大。能源生产的增长幅度小于能源消费的增长幅度,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再加上国家发展的速度已经大大超越了能源开发的速度,“电荒”、“油荒”和“煤荒”频频上演。2010年1月6日,全国十余个省市电厂再拉警报,电厂存煤告急!湖北、湖南、江西、上海、江苏等省市开始拉闸停电,华中电网营业范围内直供火电厂电煤库存515万吨,仅够维持10天。电力、石油、煤炭是一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电荒”、“油荒”以及“煤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和能源安全隐患,这种能源安全隐患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增长。


  

  2.现状之二:能源与环境的矛盾。


  

  (1)传统能源对环境的污染。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及低效的能源利用方式,给我国带来了大量的环境问题。目前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均居世界首位,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二位。这种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使我国区域性污染日益加重,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造成大气质量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而且由于没有对煤炭利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70%、二氧化硫的90%以及氮氧化物的67%来自于燃煤,此外机动车快速增长燃烧汽油、柴油所带来的污染加剧同时,过高的煤炭比例,不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而且也影响经济效益。除边际生产成本上升外,煤炭使用成本也将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而增加,如环境税的征收,会使煤炭的价格上升,这将使能源安全因素不得不面对更多的环境成本问题和经济成本问题。


  

  (2)新能源对环境的污染。传统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已达成共识,为保护环境,很多国家想方设法开掘新的替代能源,诸如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等等,这些戴上了“清洁”、“环保”的漂亮帽子的新能源事实上,仍然在生产、转化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现罗列如下:


  

  太阳能是绿色发电能源,但是用于发电的太阳能电池晶片所需要的硅,在制造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污染隐患。1KW多晶硅光点需要10公斤多晶硅,而制造这些多晶硅需要6000度左右的电能,排放超过40公斤的有毒物质。江西赛维年产1.5万吨多晶硅项目达产后,年耗柴油约20.9万吨,年用电量32亿千瓦时,单厂用电量相当于整个南昌市用电量的1/4。宁夏石嘴山市多晶硅生产厂附近,由于四氯化硅和氯化氢的排放而导致周围寸草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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