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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障法律体系:理念与制度

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障法律体系:理念与制度


高利红;程芳


【摘要】传统自然观下的能源立法以经济中心论为理念,现代生态伦理观将能源安全立法理念立足于环境成本。我国的能源安全立法路径应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不可因重视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遏制传统能源的发展。本文从平等、安全和人本化的环境立法理念出发,构建我国环境安全保障法律体系核心制度,即能源安全规划制度、能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源市场准入制度、能源资源的综合管理制度、能源储备和应急制度、能源节约制度和能源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消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实施能源安全战略。
【关键词】能源安全;环境立法;理念;制度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能源安全在各国的经济、政治和环境中举足轻重,是实现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尽管能源是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动力和血液,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和支撑作用,但能源开发和能源消费的不合理会造成了不可再生能源的日益枯竭,同时也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环境质量的低下和环境功能的退化又制约了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见,经济发展、能源使用、环境保护三者之间成为一个相互关联,互为矛盾的三元体系,能源环境问题的实质成为能源、经济、环境三者的相互作用和关系问题。传统能源安全观受功利主义的经济观支配,认为“石油和煤炭工业被看做是经济进步的关键而并非威胁到我们未来的时代,”{1}此种观念强调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能源供应的充足、持续和价格合理为基本内容,{2}忽视环境污染的事实,视后代人利益于不顾,反映了高碳经济的时代特征。中国沿袭此种传统能源安全观,以经济为核心,以政治为手段,以环境为代价,使我国的能源安全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1]在经济持续高增长的背景下,我国能源消费高速增长,导致巨大的环境外部性,制约了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如何实现中国经济、能源和环境的相互关联三元体系的良性发展?如何处理好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本文从哲学的视角,以环境法学的理念和制度为依托,构建我国能源安全的环境法律保障体系,以期对我国正在制定的能源法制度安排有所裨益。


  

  二、能源安全立法理念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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