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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沉默权应否入法的理性思考

  

  四、结语


  

  法律的修善既要符合我国本土的司法实践,也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本土司法实践不是固步自封,前瞻也不能脱离实际太远。既要有效惩罚犯罪,也要注重保障人权,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诉讼价值的平衡。一如沉默权入法问题,尽管从理论上讲,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权保障的程度和执法水平,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目的,而沉默权的确立,却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其消极的负效应会超过其积极的正效应。其实,是否确立沉默权制度实际是在刑事司法中,当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发生冲突时的一种价值选择。但是,无论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不应以牺牲整体社会利益为代价,沉默权入法应当缓行。


【作者简介】
张秋波,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注释】宋英挥:《不必自我归罪原则与如实供述的义务》,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王以真主编:《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9—426页。
谢佑平、万毅:《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载于《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1999年卷),上海社会科学原出版社,2000年版,第307—311页。
樊崇义:《第六题·侦查》,载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版,第135—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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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学仁著:《刑讯逼供研究》,中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87—138页。
周中政、林国徐:《沉默权制度应当缓刑》,载于陈光中主编的《沉默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7页。
孙山:《沉默权及其评价与本土化探究》,载于陈光中主编的《沉默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林敏华:《沉默权制度在中国现阶段应当缓刑》,载于《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5期。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抗击雨雪灾害和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EB/OL】.公安部官方网站.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432/n1522/1425 29.html.
胡云腾:《30年刑事案件数据对比分析》,载于《法制资讯》,2008年第3期。
周中政、林国徐:《沉默权制度应当缓刑》,载于陈光中主编的《沉默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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