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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法中动漫角色之界定与保护

  

  无论是原创动画作品,还是由漫画改编的动画作品,作品角色的配音都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动漫产业的蓬勃发展,观众对动画作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原本只对动画画风、人设、剧情的高要求,发展到对角色的配音也越来越关注。动画公司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对动画角色的配音要求也逐渐升高,配音者本身也越来越专业化,最终出现了“声优”这一全新的职业概念。


  

  目前,世界各地存在着大量的“声优”爱好者,他们喜爱角色的配音,并为之疯狂,有些达人们甚至可以达到一听到声音就能立马报出声优的姓名及声优个人简介的程度。动画角色的声音逐渐成为了知名动画角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了一定的名声和影响力。


  

  声优的发展和动画角色声音影响力的逐渐增强使得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动画角色的配音是否属于动漫角色的保护内容?


  

  学界对动漫角色的保护认识还主要集中在对动漫角色的图形图像的保护,而对于动漫角色图形图像之外的特性,如声音,则并不关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众已经基本认同动漫角色的配音与其图形图像一样是动漫角色的重要且独有的特征,并且,由于配音极具特点,当声优本人拥有社会知名度时,配音也具有了商业化的价值和潜力。因此,笔者认为,现在对动漫角色的保护不应当只局限于动漫角色的图形图像,动漫角色的配音也应成为动漫角色的保护内容。


  

  当然,由于动漫角色的配音毕竟不如真人饰演的电影那样让人用眼就可以直接看到真实的人物,而声优又常常是在幕后对动漫人物进行配音,所以,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仅仅依靠动漫角色的声音就区分出来是谁配音还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对于动漫角色的配音,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动漫角色整体进行保护,不能将动漫角色的配音剥离于动漫角色而独立存在。此外,在与动漫角色整体保护的时候,对配音的保护程度应适当抬高,对如何才算达到知名的标准,也应当更严格些。


  

  (二)动漫角色与真实人物的界限


  

  “真实人物角色”是相对于虚构角色来说的,常指社会公众人物。例如,知名的运动员、节目主持人、政治人物等。但是,实践中,由于文学艺术领域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也存在真实人物角色和动漫角色交织一起的复杂情况。[6]如以电影、动画等形式以现实生活中的知名人物为描写对象的人物传记,其角色原型是社会中的真实人物,但在描述过程中,其刻画出来的角色又经过艺术加工,成为高于原型人物的艺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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