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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察机关刑事量刑建议制度研究

完善检察机关刑事量刑建议制度研究


杜占华


【摘要】在刑事诉讼中,量刑不仅关系到被告人的处罚结果,也关系到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更关系到司法公正。量刑建议是公诉权的自然要求,也是公诉改革、审判监督的一项具体措施。随着司法理念的更新,全国检察机关都开始了对量刑建议的探索。到目前为止,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已经逐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但量刑建议制度尚未成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司法工作者思考。本文通过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现状的分析,提出完善量刑建议的方法,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刑罚
【全文】
  

  长期以来,在传统司法理念影响下,量刑一直被认为是法院自己内部的事情,检察机关行使公诉职权也只关注定罪而忽略了量刑。随着司法理念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量刑不仅是一种实体结果,也应是一种公开程序。多年来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和试行量刑建议制度。在量刑建议的实践之初,检察机关应当不断推进和完善量刑建议制度,以实现量刑公正,维护法律统一。


  

  一、量刑建议权的概念及依据


  

  所谓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幅度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的一种权力,也可以称之为求刑权。它是法庭作出量刑裁判的一种建设性的参考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定罪处刑是法律赋予公诉机关的职责,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都不同程度的行使着这一权力。比如,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对罪大恶极的被告人,建议适用死刑等。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坚实的法律和理论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包括刑事案件的公诉权、批捕权、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和诉讼活动的监督权等权能。刑事案件公诉权的核心就是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定罪科刑,因此,求刑权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而求刑权不仅包括定罪请求权,还包括量刑建议权。此外,按照刑事诉讼法160条的规定,公诉人可以就量刑问题发表公诉意见,而按照刑事诉讼法181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实际上具有量刑建议权和量刑审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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