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迁人员聘用要严格把好关口,建立规范、公正、透明的聘用管理制度,聘用过程中注重考察聘用人员的从业经历、业绩技能、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警惕“害群之马”混入征迁工作队伍。对于通过考察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加以管理,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善于把握聘用人员的思想脉搏,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思想精神境界,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2)提高福利待遇,注重人文关怀。
临聘人员待遇低,地位低,工作时间不长,难管理,是近年来临聘人员队伍出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加强对临聘人员管理同时,党委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要在财政政策上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临聘人员待遇,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有保障,缩小与正式编制人员的收入差距。对临聘人员除编制问题外,应尽可能实现无差别待遇,尊重和关心临聘人员,注重人文关怀,避免其出现心理失衡。
(3)注重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权限。
要尽快改变过去征迁管理机构临时设立和人员组成临时抽调的一贯做法,建立征迁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机构设立和人员组成上要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职业化的管理,减少征迁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非正规军”的比例。
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完善的征迁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对征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做出全面、详细和操作性强的规定,以便在实际征迁工作中能有归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工作随意性。要明确拆迁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具体操作流程,严格实行责任制度,使拆迁工作真正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权限设置合理、程序操作规范。
(4)建立规范的权力约束机制,加强对一线权力的监管力度。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2]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关键在于监督,临聘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也不例外,要在征迁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上建立规范、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加强对一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特别是要压缩一线岗位临聘人员的权力空间,加强对其职务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作者简介】
刘振球,单位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参考文献】[1]苗新生,孙建民.当前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法制与社会. 2011.06(下)P81.
[2]孟德斯鸠,著;张燕深.译.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