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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市场竞争优势与自主 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上述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其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的核心是重视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过去,我国企业整体上重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情况很不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有所偏差,将知识产权工作等同于“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知识产权经营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思想,特别是系统化思想。加之知识产权是对创新成果进行确权后才产生的专有权利,人们往往将知识产权当成创新成果取得后才需要考虑的问题,从而使知识产权管理表现出相当的滞后性,缺乏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和认识。实际上,在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知识产权不限于事后保护功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也不限于对创新成果的事后保护问题,而是具有高度的战略意蕴,需要站在长远性、全局性角度加以运作,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要求企业在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阶段都要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并且将知识产权管理与相应环节的科技管理、营销管理、市场管理有机结合。国内很多企业的情况则是在哪一个环节或阶段出了问题才对知识产权问题给予重视,缺乏整体的战略规划和部署,以致造成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被动性。为此,需要克服现实中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脱节的现象,强化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使知识产权战略融入到企业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是和技术创新环节和过程一脉相承的管理模式,它要求项目从可行性分析、立项、到产品的研制和市场营销、市场推广等各个阶段,融入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和要求,将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控制流程分解到对应的知识产权管理的各个要点和环节,建立基于企业知识产权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平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换言之,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要求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实施全过程控制,以实现企业创新目标。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也可以说是一种流程化管理,它要求企业遵循技术创新规律,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流程,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依托,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在我国政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有体现。例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指出,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科技管理全过程中纳入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又如,《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之四“激励创造,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中指出:要突出企业的创新源头主体地位,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企业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实质上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体系化管理,这种管理较之于单纯的知识产权管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重视将知识产权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过程的有机衔接,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经营策略、科技开发战略紧密结合。它将知识产权的管理置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的始终,以及企业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全过程。


  

  为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还需要重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地位,建立企业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和管理,强化企业领导层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在知识产权制度环境下,企业技术创新本身也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必然会促进企业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很好地融合。具体言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在技术创新中地位需要重视以下对策: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与技术创新活动紧密结合,将专利申请与授权、专利实施效益、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作为评估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进程;强化企业领导层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淡化成果管理意识,也会促使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将知识产权管理放在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有利于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第二,建立企业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科技管理尤其是科技成果管理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机融合。为此,企业应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相结合的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在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时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管理模式。企业也应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企业重大技术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专题时,从战略高度管理知识产权问题,对有关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通过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资源,选择具有开发和市场前景的产业化路径,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第三,强化企业知识管理,建立企业知识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融合。企业知识管理属于知识管理范畴,而知识管理是与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知识管理涉及知识的创造、知识获取、知识利用与传播的过程,旨在增强组织的绩效。知识管理可以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加以理解。狭义的知识管理主要是指涉及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开发、知识获取、知识利用与传播的活动,即是针对知识本身的管理活动。广义的知识管理则除对知识本身的管理活动外,还包括关于知识管理理念、思想、方法、原理、理论等内容。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样,知识管理也是一个内在的有机体系,包括组织的知识,知识的创造、获取、储存、使用、传播、利用系统以及支撑知识管理系统的条件和环境,这些条件和环境既涉及组织的资源禀赋,也涉及与外部环境协调的调节机制。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虽然在管理对象和客体上,前者侧重于隐性知识,后者侧重于显性知识,但由于知识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知识的创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问题,知识管理战略也主要涉及知识创新战略、知识利用战略和知识保护战略,它们都离不开对知识的产权归属和产权保护问题,否则将因为产权不明,造成知识的过分外溢而无法激励组织对知识创造的投入,从而影响知识的产出和知识效能的提高。基于此,企业应将知识产权作为知识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建构企业知识体系和网络时,应将知识的产权化、保护以及如何通过知识活动为企业创造价值作为重要内容。另外,由于企业知识创造、知识开发和创新往往涉及其科技创新活动,企业知识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其科技创新水平。由上述可见,企业知识管理对于推进企业科技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均具有重要作用,强化企业知识管理因而也是实现企业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融合、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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