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经济凸显、技术竞争的激烈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的深入,企业的竞争主要体现于技术和市场的竞争,也同时越来越体现于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竞争、品牌优势的竞争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其核心则是企业知识产权的竞争。换言之,当代社会企业竞争形式上体现为技术和市场竞争,实质上则体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对知识产权拥有的数量和质量,成为衡量企业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09年3月20-22日,温家宝总理在辽宁省就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时反复强调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他指出:现代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2009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考察上海、江苏企业和科研院所,就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问题进行调研时则指出: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不仅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和技术实力以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而且其本身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和无形财富。例如,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统计,全球品牌中名牌的比例不足3%,但市场占有率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计算机软件等个别行业甚至达到90%。[6] 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获取核心竞争力不可替代的资源和财富。美国Teece教授认为,企业生产要素与专有资源结合后形成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源,需要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积累才能实现。企业形成的这种能力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是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这种从企业动态能力的角度对企业竞争优势的认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市场竞争优势获取的缘由。
也正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能够使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国外跨国公司较早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善于从战略高度管理知识产权。以德国西门子公司为例,其明确提出其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就是利用专利等知识产权来垄断市场,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形成竞争优势,确保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我国目前也在大规模地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工程等活动,正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主要目的也在于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特别是,在国外跨国公司通过实施娴熟的知识产权战略挤占我国市场份额的情况下,其意义显得更加迫切而重要。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机理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揭示其内在作用机理有利于深刻认识在企业实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目标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其实现技术创新战略的基本形式,而这需要利用多方面条件和措施加以培育。[7] 在这些条件和措施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它是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法律机制和管理手段。为此,企业需要将知识产权纳入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中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并以落实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的内在机制为主线,制定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融合的方针和政策,推进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思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同步。
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培育其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基本的原理和运作机理是:知识产权资源是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直接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之下,企业将其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和技术资源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的有形资源嫁接,形成企业资源的最佳组合,逐步建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知识产权战略指引下,企业对各种有形和无形资源进行整合、应用,并通过制度构建、组织行为和管理创新,能够将知识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特别是将创新成果本身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对市场的垄断性控制优势。相反,如果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指引,就难以将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对市场的控制权。
进一步说,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需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保护能力、管理能力和运营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资源和企业有形资源组合的能力。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知识产权是其中的核心要素,离开知识产权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不可想象的。在实证研究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促进作用,可以用一些指标加以评估,大体上可以分为企业知识产权投入指标、企业知识产权产出指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指标等类型。其中知识产权的投入指标反映了企业对研究开发等创新成果的投入情况,包括研究开发人员和经费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重等因素,知识产权产出指标在数量上包括专利申请量、每万人就业人员中的专利申请量,在质量上包括专利授权量和授权率、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授权率,在知识产权价值类上包括运营类和效益类,其中运营类通过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体现,效益类通过高技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中高技术产业份额,以及高技术产品出口额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