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的侦查羁押

论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的侦查羁押


程喜


【摘要】保外就医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重病犯人采取的一种特殊服刑方式,其对象一般是患疾病,难以在监狱里生活,随时有生命危险或行动不便的人。保外就医服刑犯在监狱外重新犯罪,应数罪并罚,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此类犯人开展侦查和收押存在非常大的实际困难与阻力,法律法规的不明确给该类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阻力。本文结合实例,针对保外就医犯人监外服刑期间犯新罪侦查收押实践中的疑难进行分析,力求发现问题的症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保外就医;重新犯罪;羁押;侦查;对策
【全文】
  

  一、 案情介绍


  

  2010年8月21日14时许,某市公安边防部门执勤人员公开查缉毒品时,在一辆由景洪开往普洱的出租车上查获毒品2900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8月22日,侦查员将唐某送至发案地县看守所办理收押,看守所在入所前体检时发现唐某左侧颅骨部分缺损,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书面通知侦查部门对该唐某不予收押。后查明该唐某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刑,执行刑罚期间, 2008年12月15日云南某监狱以颅脑外伤批准对唐某保外就医,作案时其尚在保外就医期间(决定保外就医一年,后又批准延长一年)。


  

  针对此特殊情况,办案部门立即函告唐某服刑监狱,并同时向县政法委员会报告。监狱答复对该类保外就医期间实施的重大案件以发案地公安机关侦查与羁押为由,拒绝对唐某收监,经发案地县政法委召集公、检、法三机关研究后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随即“依法”对保外就医期间涉嫌运输毒品的该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实际上由于负责羁押单位相互推诿,致使无法顺利办理羁押手续,罪犯利用保外就医运输毒品,危害社会,客观后果是对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重大犯罪不能依法打击,致使其逍遥法外,放纵了犯罪。


  

  二、 保外就医期间犯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该唐某的案件是一个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的特例,但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该案的发生和最终处置情况,可以看出几个刑事法律执行上的漏洞与刑事政策的软肋:


  

  (一)保外就医罪犯重新犯罪后的收押问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