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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政治文化下美国检察体制的历史缘起及其反官僚制特征

  

  选举制的妙处受到韦伯的高度关注,他在探讨官僚体制的统治特点时也明确地指出,由被统治者选举的官员不再是纯粹的官僚体制的人物了,[42]因为选举制消解了对官僚体制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即等级服从关系。对于四年一选的美国地方检察官而言,选举制的奥妙就在于它技术性地为这些来自律师阶层的检察官的独立与自主建构了一层制度保障,从而为我们解释美国检察制度何以趋向于非官僚体制化提供了最重要的政制性理由。


  

  总体而言,美国检察制度史从一开始就是很独特的,它是先有地方和州的检察制度,再有联邦的检察制度。检察制度发展的独特道路源于美国政制发展的独特道路,美国政制历史的独特发展道路使自由主义在美国成为一种“天然现象”,此种政制环境下,美国检察制度的非科层官僚体制也像是自然而然地趋向反官僚化。


【作者简介】
黎敏,单位为中国政法大学。
【注释】劳伦斯·M·弗里德曼:《美国法律史》,西蒙查斯特公司1985年版(Lawrence M. Friedman,A History of AmericanLaw, Simon and Schuster, Inc, New York ,1985 , “ prologue”.)。
格斯曼:“检察官”(Grosman,The Prosecutor, p. 13,1969),转引自黄东熊:“各国检察制度沿革概论”,载《台大法学论丛》,1981年12月,第11卷第1期。
戴维·W·鲁布尔:《美国法院与刑事司法制度》,瓦兹沃思出版公司1999年版(David W. Neubruer,American''sCourts and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Fourth edi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Belmont, California, A Divisionof Wadsworth, Inc, 1999. p. 180)。
琼斯·E·雅各比:《美国检察官:身份研究》,希思公司1997年版(D. C. Joan E. Jacoby , The American Prosecu-tor:A Research for Identity, D. C. Heath and Company, Lexington, Massachusetts, Toronto, 1997. p. 10.)。
同注4引书,第11页。
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5页。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罗伯特·比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美国地方政府》,井敏、陈幽泓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同注1引书,第35页。
威廉·F·麦克唐纳编:《检察官》,比佛利塞奇出版公司版,第20页(William F. McDonald , Editor, The Prosecutor, Sage Publications, Beverly Hills London. p.20.)。
同注4引书,第17-18页。
同注4引书,第19页。
斯蒂文·M·考克斯、约翰·E·韦德:《刑事司法系统导论》,麦克劳希尔公司第三版(Steven M. Cox, John E.Wade, The Criminal Justice Network: An Introduction, Third Edition,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p. 146);同注3引书,第103页。
同注4引书,第21页。
庞德:《美国的刑事司法》,1975年平装版(Criminal Justice in America, Paperback Printing, 1975. p. 150 )。转引自注2黄东熊文。
同注4引书,第20 - 21页。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联邦主义》,王建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页。
同注12引书,第146页。
黄东熊:《中外检察制度之比较》,台湾中央文特供应社1986年版,第82页。
路易斯·哈茨:《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独立革命以来美国政治思想阐释》,张敏谦译,金灿荣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2页。
同注4引书,第21-22页。
同注4引书,第24 -25页。
同注3引书,第104-105页。
同注4引书,第25 - 26页。
同注4引书,第26页。
同注3引书,第103-105页。
科尔·史密斯:《美国刑事司法体制》,沃兹沃思、托马斯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Cole Smith, The American Systemof Criminal Justice, Ninth Edition, Wadsworth ,Thomas Learning ,2001. p.280)。
乔治·F·科尔:《美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布鲁克思、科尔出版公司(George F. Cole, The American System of Crim-inal Justice ,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 Pacific Grove, California. p.337)。
卡罗·伽尼尔、帕特戴尔、C. A·托马斯主编:《法官的权力-关于法院与民主制的一项比较研究》,牛津出版社2002年版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85页。
埃尔文·w·科恩:《犯罪与司法》,J. B·里皮科特公司1976年版(Alvin W. Cohn, Crime and Justice Administra-tion,J. B. Lippincott Company,Philade]phia,1976. p.255);同注28引书,第114页。
同注30引书,第254页。
米尔伊安·R·达玛什卡:《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郑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同注28引书,第111页;同注31引书,第258页。
彼得·C·科瑞克思克、唐纳德·B·沃克:《美国的刑事司法》,斯科特、福尔斯曼公司1978年版(Peter C. Krat-coski,Donald B. Walker, Criminal Justice in American, Scott,Foresman and Company, 1978. pp. 149-150)。
同注32引书,第333页。
同注16引书,第98页。
同注29引书,第114-116页。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01页。
同注7引书,第8-9页。
同注38引书,第82页。
同注38引书,第232页。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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