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必须经过环境保护与产业间的协调、与经济健全发展之间的调和,达到了公认的平衡之后才有可能完成。而要实现这种平衡,对于利益关系和价值观等差异较大,或者是相互对立的领域来说,须首先在某种程度上取得政治力量、社会力量平衡以后,才有可能取得真正被认可的协调和平衡。法律为国家机关规定的权力固然有限,但它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你有多少政治的和舆论的支持度。在不同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观的碰撞中,立法总是需要政治决策的参与。作为国家的环境保护立法,当然也面临在“保证国民的健康、福利”与“经济活动以利益优先为原则”之间的选择。但是,国民健康的保护是一种绝对性的要求,是不可替代的,不应该使它成为产业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对立面。政治家能够比专家更加敏锐地、本能地判断出民众的期望是什么。在日本,“公害病”就是一个因政治判断而诞生的词汇。[3](P60)对于目前有关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立法相当迟缓的局面,必须要有政治高层的实质性决断,才会有所推进和改善。
四、社会舆论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对政治家来说,追究环境问题是拌有风险的。当年日本在审议《煤烟法》时,众议院社会党议员岛本虎山严厉追究公害问题,敦促政府及早立法,最终虽然通过了《煤烟法》,但由于他的严词质询,在随后的选举中落选了。为了修改基于科学判断而提高的NO2环境标准,保护国民的健康,大气保护局局长桥本道夫,甚至是把辞职信装在口袋里出席国会的所有场合。[3](P195) 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强大的舆论支持,也很难有哪个政治家肯热心于电子废弃物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如果执意要勉强突进,就会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和风险,而强大的社会舆论则可以有效地化解政治家们的政治风险。
曾几何时,在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鼓励开发区建设、支持招商建厂等席卷全国的经济大潮中,环保的声音,显得那么微弱和无助!虽然,目前的社会舆论对于电子废弃物危害进行的批评日益活跃而严厉,可一旦提出立法时,舆论的支持和立法要求则又远远不足以撼动现有的利益格局。虽然人人都可以自由地讨论理念和理论,也可以任意对已成功的事情妄加评论,但制定法律实在是一件艰难的事。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发布,毕竟只能算是一小小步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