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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守柔思想的现代法律价值

  

  3、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老子守柔的根本要求就是要提高人的素质,老子讲“尊道而贵德”,实际上就是要提高人的认知能力和道德修养。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这与老子的守柔思想也是一致的。在现代社会,虽然追求科学、文明、健康、合法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的法制环境和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人们的道德素质、法律素养从总体上来说不断提高。但是,仍有一些不和谐现象出现。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与此同时,蔑视法律、知法犯法等问题也相继出现,大学生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情绪型犯罪、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比例也有所上升。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这就使得老子的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仍然有着持久的价值和意义。


  

  在现代社会,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就要在切实加强全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这就明确地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才素质的重要方面提了出来。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决定了它必然是法治经济和诚信经济。全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因此,党和国家在充分重视公民道德素质提高的同时,还要注重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首先要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制定实施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的高质量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良法可依;其次,要深入而持久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普法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最后,还要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培养政治素质深、法律素养高、战斗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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