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际软法何以可能:一个以环境为视角的展开

国际软法何以可能:一个以环境为视角的展开


何志鹏;孙璐


【摘要】国际软法在以环境、人权、经济为代表的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原因是正式国际立法的滞后性无法适应国际社会迅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国际软法相对灵活,能根据国际社会环境的变化迅速调整和修正。国际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其对国际关系行为体所发挥的约束力及对国际法发展的意义不可低估。国际软法的指引、约束力来自于其自身的“内在理性”和国际治理的结构,它符合国际社会在这一时期的核心需求。国际软法的优势还来自于其自身形式上的经济性,通过筛选的过程,在自然的发展中优胜劣汰。国际软法积极发挥功能表明国际社会还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当逐渐规范软法、硬化软法而建构法治社会。
【关键词】国际法;软法;不对称性;功能
【全文】
  

  导言


  

  1972年《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出现宣告了国际环境法的诞生。作为国际法新生的领域,国际环境法的出现和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焦点。其中特别是在治理结构和法律渊源的角度为国际法拓展了视野。而其在遵行和实施的过程中,大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国际软法,是一个已经引起了广泛研讨并仍值得进一步深入分析的现象。{1}国际软法是在超越一国辖区的地理范围上订立的、在形式和效力尚未完全法律化的规范。{2}称其为“软”法,主要是从其本身的表达方式和效果上界定的。{3}从形式上看,软法没有严格地形式化,它们大多采用模糊、建议性的词语;或者通过一系列例外而将本来是严格法律形式确立的权利义务弱化,或者在不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文件中表达一种严格的权利义务要求。{4}获得了广泛的尊重,但同时/或者并没有严格的实施力的。{5}软法广泛地存在于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经济、人权、环境等领域,而以环境领域最为突出。{6}


  

  软法在国际社会初步受到关注是在跨国商事交往领域,一些国际组织也试图在国际经济规制方面约束管制经济的政府机构。{7}而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则将这种法律规范的约束力拓展到国家层面。半个世纪以来,国际软法在环境治理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全球治理中可圈可点的一个方面。笔者拟从国际法渊源的发展和国际关系的格局与结构入手,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的研讨和分析,以期在国际环境法律规范、国际环境治理方面,乃至在更大的国际法律规范、国际秩序的建构的视野更进一步促进这一问题的理论研讨,推动这一领域的实践。


  

  一、国际软法产生的根源


  

  国际软法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一百年前。早在20世纪之初,国际商会就已经确立了一些非强制约束的规范,供需要的商人使用。这些示范性的规则,施米托夫将之理解成为中世纪商人法的延续,并名之为“新商人法”。{8}这种软法规范持续发展,对于塑造国际商务环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9。}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权的发展更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软法基础之上,{10}《维也纳宣言》、《发展权利宣言》、《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等等文件形成了国际人权的软法系列。{11}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软法兴起就延续了这样的传统。这些软法文件的勃兴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国际社会背景。


  

  (一)新生事物的国际影响为国际软法的出现造就了条件


  

  一般地说,国际软法是对于一些新生事物所确立的文件,由于订立条约还不成熟,但是又有必要确立起一些基本规范来表达应然存在的正义指向,并希求得到一般和普遍的遵行。所以采取指南、原则、宣言、实践准则、建议和日程等名称。{12}。


  

  20世纪以后,国际社会的主题和运作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核心的特征就是步调的加快。传统国际事务都可以在逐渐磋商和缓慢发展的过程中形成,而19世纪出现并迅速广泛使用的新交通通讯方式,如电报、电话、火车、汽车,使得信息、人员流动加快,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骤然紧密。因此,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将之理解为第一次全球化的过程。{13} 20世纪之后出现的新交通工具(飞机)和通讯工具(互联网)使得国家之间的距离更加拉近,地球变成了一个被压缩的比邻之村,国家之间事务的解决也就变得更加迅捷。这种国家距离的接近被称为“全球化”,亦即吉登斯所称的“时空距离的压缩”,具体在国际事务上,即体现为:(1)出现一些属于全球风险的问题,比如核武器的全球威胁,高致病性的流行性疾病在全球维度的传播,污染问题而导致的环境问题、生物多样化问题,特别是全球变暖等,以及金融危机的全球性影响;(2)出现一些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例如针对种族灭绝、种族歧视等大规模人权问题,虽然可能仅仅发生于一个地区,仅具有局部影响,但被世界各个角落的政府和人民所关注;(3)对于某些问题全球合作试图解决,例如针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军备控制和裁军问题,人权方面的问题等等。这种全球化的现象就意味着世界上随时可能会出现新的事项,要求国际关系的行为体予以关注,呼唤着全球性的解决。针对这些具有高度国际共识却又复杂敏感的领域,解决的手段应当是相对迅速的,而不能再像传统的国际事务那样,以双边的、局部的谈判予以处理,或者通过长期的积淀而形成习惯作为处理的原则。这也就为软法的形成与发展开辟了空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