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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在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行为的刑法评价

  

  现代社会的财产制度是在所有权绝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对所有权绝对原则进行了某种限制,越来越多的他物权被法律创制出来,但任何权利的核心都是所有权,因此,财产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刑法作为权利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承担起保护财产权利的任务。但同时也要注意,虽然刑法与民法都对财产权利进行保护,但两者的保护机制是不同的。民法保护关注的是具体权利的实现,而刑法保护的是整个所有权制度的实现。因此,笔者认为,财产罪保护法益是以维护社会所有权制度稳定为目的的,以保护所有权为原则,以保护非法占有为例外。


  

  维护社会所有权制度的稳定是刑法保护财产法益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刑法通过保护所有权制度的稳定,而间接地保护了各项民事权利和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这个角度讲,财产罪的保护法益本质上是社会所有权制度本身。因此,无论讨论哪种情形,都不能与维护社会所有权制度的稳定相冲突,财产罪法益是以维护社会所有权制度的稳定为前提的。


  

  以保护所有权为原则,是指任何人如果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就成立财产罪,这可分解为三种情况:(1)如果是所有权或占有权以外的第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由于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权,构成财产罪当无疑问;(2)如果是合法占有人非法侵吞所有人财物,由于侵犯了所有人的所有权,也构成财产罪,但由于事先已合法占有财物,只能构成侵占类犯罪;(3)在盗窃在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如果又进行索赔或接受赔偿的,会造成合法占有人的财产损失,侵犯了占有人的所有权,因而构成盗窃罪。但如果没有进行索赔或接受赔偿,此时没有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因没有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就不能构成盗窃罪。


  

  以保护非法占有为例外,是指为了防止黑吃黑,维护社会所有权整体秩序的稳定,对于所有权或本权以外的第三人非法侵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时,也认为构成财产罪。这不是对非法占有本身的刑法保护,而是出于保护所有权制度稳定的需要,正是在这一点上,反映出刑法对财产利益的保护不同于民法保护的特质。但如果是所有人采用非法手段恢复权利的行为,由于符合人们的法感情,通常不认为构成财产罪。但非法手段造成其他后果的,如在非法夺取财物时造成伤亡后果的,可定伤害或杀人等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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