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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下的辅警法制化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下的辅警法制化问题


陈铭聪


【摘要】在我国,辅警参与警察任务之执行并行使公权力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然而,目前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规范辅警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行使,严重违反依法行政和法律保留原则。未来立法或修法应该明确辅警只是助手地位,无独立权限,必须在警察机关的指示下,协助处理行政事务,性质上仅为警察机关之辅助人力。警察任务也必须加以区分为绝对警察任务、相对警察任务和一般行政任务,并非任何警察任务都可以交由辅警执行,必须视任务的性质而定。
【关键词】辅警;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助手;法律保留
【全文】
  

  随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强调执法规范化是警察机关依法行政的必要道路,传统的辅警模式游离于规范化之外,不但不能适应形势所需,也严重影响到辅警的发展甚至生存,井最终影响到警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整体形象与警务效率。如何加快对辅警制度的立法进程,建立辅警准入资格规制,锻造专业化辅警队伍,加强辅警内部组织模式的规范化建设,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下的辅警法制化问题的主要问题,也是本文究的研究意义所在。


  

  一、 目前我国辅警制度的剖析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警察机关人力的不足,辅警已成为警察机关执行警察任务的重要辅助力量。但是,辅警制度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而辅警本身法律地位不明、称谓混乱、进退频繁等问题,导致辅警违法乱纪频发,令人触目惊心,社会反响极差,连带损害了警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分析有主要以下问题:


  

  首先,关于辅警的法律地位问题。就法律上而言,辅警不是警察,是辅助警察的普通公民。辅警因为辅助警察执行任务的需要,也需要穿着适当服装和配备基本装备,但是必须和警察有明显的区别。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却非如此,身着类似警察制服的辅警经常独自在街头执行警察任务,自身容易产生角色错位,而普通群众也不清楚他们的身份。再者,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辅警的来源、地律地位和职责范围;社会大众也经常质疑他们的身份,而时有纠纷发生。根据笔者研究,合同制辅警是目前地方政府普遍的用工模式,又可细分为政府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制度。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其结果是录用资格不明确、培训制度不确实 和淘汰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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