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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苹果”难逃“盗版”责任

沉默“苹果”难逃“盗版”责任


肖力升


【摘要】如今,电子阅读已经是一个趋势,电子阅读的好处是方便检索、不占地点、随时随地读书、节省时间,然而对大部分有智能手机和iPad的人来说,他们享受着电子阅读福利的同时却几乎没有人为版权付费。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App Store,是继状告百度文库侵权后,又一次吹响的版权维权战役集结号,反映了我国作家的维权意识进一步觉醒。此次起诉及以往类似诉讼都是创设规则和模式的实践,这种公司化的运作模式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次将催生网络版权保护的新模式,对我国未来网络版权保护有着难以估量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App Store;作家维权联盟;“避风港”原则;电子商城
【全文】
  

  一、“苹果”涉嫌侵犯作家版权


  

  2008年,苹果公司的App Store上市,在这个数字商店里,提供电子书籍、游戏等各类应用程序的下载,有的像商品一样标价,有的则是免费提供。中国出版商的图书更多是在苹果App Store以App应用的模式存在,而非电子书形式。但是在苹果应用商店中,像麦家的代表作《解密》、《风声》,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不仅有文字版,还有有声读版。但是截至目前,《白鹿原》等作品还从未授权过任何网络转载和销售,就连作家陈忠实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在苹果的应用商店上出售。还有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慕容雪村的《天堂向左,深圳往右》,韩寒的《青春》,都曾经出现或者正在苹果应用商店的“货架”上供用户免费或者低价下载。作家南派三叔根据苹果以往公布的一些数据反推和测算,他的全部系列(盗版)下载量超过几百万次,个人损失高达2000万元。App Store中《明朝那些事儿》售价是6元钱一本,其实除了“《明朝那些事儿》磨铁普及版”之外,其他的都是盗版,苹果公司并未得到作家的任何授权。在这条利益链上,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拿七成,这种利益共享自然吸引了不少软件程序人员上传盗版出版物以牟取利益。


  

  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两三千万硬件用户,而且主要是消费能力较强的白领阶层,因此侵权活动的涉及面很广,给作家和出版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由于缺乏技术支持,损失难以估算。据苹果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苹果2008年7月推出苹果应用商店以来,已经在全球123个国家提供了55万款应用下载程序。就在上月初,苹果公司宣布其应用商店下载量超过250亿次,而且第250亿次下载者出现在我国青岛,可见APP Store借助高效的销售功能和艺术化的用户体验,成为了全世界的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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