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的政府,即政府的权力都要由法律所规限;
(3)不许有任意权力,即要求政府官员不应享有任意的权力;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对所有人来说,法律应是一样的;
(5)公正地施行法律,包括政府的行为与公布的法律相符、司法独立;
(6)司法公义人人可及,包括法院人人可及、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投诉政府决定或行为的程序等内容;
(7)程序公义,包括假定无罪、自然公义的原则、基本的证据法则以达公义、公平的审讯等4项内容。这些法治要素是任何实践法治的法制所不能或缺的,它以体制性为进路,着重于看政府是否透过法律和在法律之下行事。
4.评估的方法。该项目以质化和量化相混合的方法来确定特定地区的法治指数。
步骤一,搜集一系列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
(1)法律数据。主要特指与法治有关且可量化的法律数据,如罪案率、投诉警察成立的数据等。
(2)主观观感数据。主要指有关公众对法治观感的数据,如市民对司法制度的公正程度的评价等,包括4项具体数据。
步骤二,评审者进行评估表分析。所有评审者都有一套资料和评估表格,表中列明他就那七项条件作出1至10的比重评分,10分为最重要。
(1)评估打分。评审者按他评估时对当时香港法治的理解,为每项香港的法治原则打分(由0至100分,50分及格)。每位评审者为每项原则所给的分数,以及为每项原则所给的比重,两者会一起计算以得出每位评审者对法治的评分。
(2)评估解释。每位评审者更需要为评分撰写一页长的解释。这样要求的目的是让评审者可为其所给的分数作出精简的解释,也能为法治指数加上一个更丰富的层面。
(3)法治指数的计算。法治指数由比重、分数两部分组成,即法治的7个条件(即上述的评估的基本内容),每个条件均为0-100分,每个条件的比重均为1-10。计算每一法治条件的得分方法为,从7个条件的得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将余下的5个条件的分数进行平均,得到每一条件的分数加权平均值;计算每一法治条件的比的方法为,从7个条件的比重分数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将余下的5个条件的比重分数进行平均,得出每一条件的串重加权平均值;计算一个比重的分数,用串重加权平均值除以7个条件的比重总和;计算最终的加权法治指数,用比重的分数乘以7个条件的分数总和。
步骤三,外来专家进行评估分析。此组评估的材料及程序跟评审者的完全相同,该做法主要是用来比较评审者的评估结果是否准确、客观。如果两组的评估结果差别较大,就要寻求原因并作出相关解释。
(四)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
早在2005年,余杭区委提出了“建设法治城区”的设想。随后,余杭区委区政府委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牵头并联合国内知名法学家开展法治余杭评估体系的研究,全面展开余杭的法治指数之路。至2008年6月,余杭区宣布中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形成了全方位的法治评估体系。下面从几个方面对余杭区的法治指数体系作一简要介绍。[19]
1.评估目标。法治指数旨在针对余杭区法治建设规划和活动的绩效进行相对客观的评估,它以建设法治化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余杭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