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释】此处的“三种法律”指卢梭所定义的“政治法”、“民法”和“
刑法”。参见(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2页。
(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
参见王人博著:《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梁廷枬:《海图四说·合省国说·序》。道光二十四年刻本。
徐继畲:《瀛寰志略·卷五》,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郑观应:《易言·上卷·论议政》,光绪年刻本。此书完成于1880年,后在此基础上郑观应又作《盛世危言》。
参见朱采:《海防议》,载《洋务运动》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康有为正论集·国会叹》,中华书局1981年版。
《饮冰室合集》,第6册,《专集之四·新民说》,中华书局1989年版。
苏舆辑:《翼教丛编·卷四》。苏舆是光绪三十年(1904)进士,其反对变法维新,《翼教丛编》即辑反对变法维新的文章汇编而成。苏舆认为清末“邪说横溢、人心浮动,其祸实肇于南海康有为”,“其言以康之《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为主。”为驳斥变法,苏舆“倡辑诸公论说,及朝臣奏牍,有关教学者,都为丛编,命之《翼教》”,《翼教丛编》所收均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七月以前朱一新、洪良品、安维峻、许应口、文悌、孙家鼐、孙宝箴、张之洞、王仁俊、屠仁守、叶德辉、梁鼎芬、王先谦等十三人反对变法维新的文章。
苏舆辑:《翼教丛编·卷六》。
《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
《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34页。
比如钱穆:《中国文化与中国青年》:“孔子,青年之楷模;《论语》,青年之宝典。此吾先民精血之所贯注,吾国家民族文化之所托命。迷途之羔羊,吾谨洁香花美草荐以盼其返矣。”载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四卷,第402页。
张东荪:《由宪政问题起从比较文化论中国前途》,载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五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
张东荪:《由宪政问题起从比较文化论中国前途》,载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五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
参见王健编:《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页。
《比较
宪法》,载《钱端升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