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理解当时维新者变法的迫切心情并对他们的历史功绩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托古改制所造成的传统失落的后果,因为戊戌变法后,宪政思想在中国的发展确实有了一个明显的转折,即传统几乎完全被视为社会改革的阻力,而民心不再被视为宪政的基础,因为民众在立宪者看来,也成为须经启蒙训练的未开化之愚民。
3.令人迷惘的宪政——宪政思想在民国时的发展
自戊戌变法后,中国“救亡图存”之事日见急迫,民国的宪政思想在迷茫中发展。迷茫的原因在于中国原有的传统和信念被冲破,而宪政理念似乎又不足以或无法成为人们新的信念。频繁的政权更迭,更是将宪法沦为权力合法性的工具和装饰品。对此,民国的缔造人孙中山深有感触。早在1895年兴中会广州举事失败,孙中山出亡海外时,便开始研究各国政治源流得失。在研究了各国宪法后,孙中山“独自思想”出了合中西文化为一体的“五权宪法”理论。但这个五权宪法理论在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时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不见踪影,1924年,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说:“在南京订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兄弟不负那个责任。”孙中山言“五权宪法”主张不被时人接受的原因是“各国的宪法只有把国家的政权分作三部,叫做三权,从来没有分作五权的。”以孙中山之地位和声望,尚无法在宪法中为传统争得一席之地,可见,自戊戌变法后,短短的十几年间,中国人的孔子信仰,传统自信丧失殆尽,传统话语权在宪政中几乎完全失落。虽然在民国的立宪史上,也曾有过“孔教入宪”的争论,但是与戊戌“托古改制”时一样,入宪的“孔教”不过是政治的利用物而已,孔子早已失去了戊戌变法时所具有的那种几乎达到全民程度的号召力。1916年陈独秀言:“‘孔教’本失灵之偶像,过去之化石,应于民主国宪法,不生问题。只因袁皇帝干涉宪法之恶果,天坛宪草,遂于第十九条附以尊孔之文,敷衍民贼,致遗今日无谓之纷争。”[12]放弃了传统,宪法又成为军阀间角逐权力的工具,因此,20世纪的宪政使人感到压抑和迷惘。还是陈独秀在批完孔教后对宪政也失去了信心,他说:“立宪政治在十九世纪总算是个时髦的名词,在二十世纪的人看起来,这种敷衍不彻底的政制,无论在君主国民主国,都不能将人民的信仰,集会,言论出版,三大自由权完全保住,不过做了一班政客先生们争夺政权的武器。现在人人都要觉悟起来,立宪政治和政党,马上都要成为历史上过去的名词了,我们从此不要迷信他罢。什么政治?大家吃饭要紧。”[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