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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传统”中国宪政发展中的失落

  

  宪政思想真正成为时尚并为民众所接受,始于众所周知的戊戌变法。发生在19世纪末的那一场自上而下的维新运动的起因、内容、过程及最终支持维新的光绪皇帝被囚、变法者血洒刑场或亡命海外等,百年后的今天也为稍有近代史知识的人所熟知。有关戊戌变法对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学界论述甚多,盖棺定论,历史已经给予了公正的评价。但是,一场历史性的变革运动,其影响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作用也非变革者本人所能把握。就目前的研究而言,鲜有人注意到传统在那场变革中的失落以及传统失落对宪政的不良影响。倒是维新运动的领袖们,在此后的反省中注意到了西方学说与中国社会的脱节。康有为晚年追悔:“追思戊戌时,鄙人创议立宪,实鄙人不察国情之巨谬也。”[8]梁启超亦言西方宪政理论传人中国后,结果是“南橘北枳”,出人意料:“自由之说入,不以之增幸福,而以之破秩序;平等之说入,不以之荷义务,而以之蔑制裁;竞争之说入,不以之敌外界,而以之散内团;权利之说入,不以之图公益,而以之文私见;破坏之说入,不以之箴膏肓,而以之灭国粹。”[9]


  

  其实,戊戌变法之所以普及了宪政思想,得到当时人的拥护,皇帝的支持与“托古改制”的形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康有为作《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将西方宪政理论贴上孔子之学的标签。《新学伪经考》将中国古代流传的儒家经典归为“(汉)刘歆之伪说”非孔孟本意,以此颠覆在中国有着二千余年的历史,并始终占据主导社会地位的儒学价值观。《孔子改制考》更是将孔子说成是主张改制,创设立宪共和理论的先驱。托古改制,凝聚了民心,孔子的威望果然如变法者所愿,为立宪开辟了道路。当时人这样评论立宪思潮的冲击:“举国若狂,不可收拾,溜穴倾山,能无惧焉。”[10]声势浩大的立宪宣传与孔子的号召力,使宪政思想在中国成为时尚,这也是慈禧在镇压了戊戌变法后不得不接过立宪的旗帜,宣布顺从民意,预备立宪的原因所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托古改制对传统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孔子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远不是西方先哲所能比拟,他除了是“生民未有”的唯一圣人外,还是中国社会几乎全民信仰的对象,这种信仰可以用“准宗教信仰”来形容。康有为托孔子之名而进行的变革,虽在短期内收效甚为显著,但从长远的影响来看,这种“其貌则孔也,其心则夷也”[11]的托古改制无疑是对人们信仰的一种欺骗和摧毁。从此,宪政可以是工具,孔子可以任人改扮,数千年中国人心目中的信念不再神圣,传统的自信也因此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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