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我国“三农”问题的经济法对策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体制原因,二元经济结构是形成“三农”问题主要根源。


  

  新中国建立后,在工业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景下,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由于需要大量资金积累,一方面,对农产品实行低价统购制度,通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形式获得积累,并通过减少交费用而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另一方面,国家工业化略的实施仅限于城市工业化,为阻割资源在城乡之的自由流动,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城乡区别政策[4]这种工业化的战略不断向农业、农村、农民索取,虽然打下了比较好的工业基础,但它是以损害农业发展为代价的。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农民被限制在小的土地上,不仅压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精神,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集镇、城市的动和转移,延缓了城市化的进程,也延缓了农村脱贫步伐。由此看来,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带来的二元经结构,不论是对农民还是对整个农业、农村的发展都极大的障碍。


  

  2.政策原因,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的向。无论是历史的回顾,还是现实的分析,我们都会现,在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均出现浓厚的业偏向、城市偏向和市民偏向,而这恰恰是“三农”问题无法根除的宏观根源。[5]


  

  3.法律制度的原因。众所周知,发展农业是我国贯的产业政策,而《农业法》等对此所做的却多为政性、纲要性的规定,法律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因缺乏相的法律规定及其监督,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价取向下,对农业的建设和农民的发展以及农业贷款,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三农问题得不到本的解决。


  

  4.农业自身的原因。农业本身的劣势也是不可视的重要原因,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容易受自然灾害侵袭,量大值低、需求弹性小、利润低、风险大,这些素也是“三农”问题积累下来的重要原因。


  

  二、“三农”问题的经济法透析


  

  (一)“三农”问题的经济法理念透析


  

  1.公平发展理念。


  

  公平价值是所有法律的追求目标,而经济法的公平发展理念,则主要指经济生活的公平,并且所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6]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人和团体必须公平,贯彻公平的理念也是经济法应运而生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优先发展工业和重点建设沿海城市的战略而忽视了农业的发展,致使农业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三农”问题越发严重。现在,我国政府提出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正是经济法所要求的实质公平的体现。公平理念主要表现为竞争公平,而起点公平、机会公平才能产生真正的竞争公平。由于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导致了农民现在所面临的起点的差距和机会的差距。对这些不公平的干预,只能依靠经济法。如现在我国实行的免征农业税、打破户籍制度,将提高农民的竞争起点,扩大竞争机会,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