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信息立法可以先行一步
曲冬梅
【关键词】证券交易信息
【全文】
证券交易信息的开发与经营,境外门庭若市,境内门可罗雀。背后深层原因是不管我国的金融法领域还是知识产权领域,证券交易信息都缺乏法律保护。
证券交易信息领域的立法尝试,是在统一数据库立法方面的积极探索,有利于加速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的繁荣。
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与过户费,总体降幅为25%。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当前股市和中小投资者的呵护之意。实际上,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主动降低经手费、过户费以及上市费等,早已成为各国证券交易所应对国际竞争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交易信息产品的开发和经营正在成为各交易所及信息经营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但在我国,证券交易信息却正陷入内忧外困的窘境。如果在降低交易费用的同时不寻求新的收入来源,国内交易所的竞争力将大为降低。
信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财产
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托夫勒在《预测与前提》一书中这样描述正在开始的新技术革命:“在第三次浪潮社会中,我们仍然需要土地、机器这些有形财产,但主要财产已经变成了信息。这是一次革命的转折。这种前所未有的财产是无形的。”20世纪后期以来,我们有幸见证了托夫勒的预测正在变成现实,信息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财产。
在众多信息财产中,市场化程度最高,利润最为丰厚,竞争最为激烈的是证券类金融信息,即证券交易信息。因其具有的重要价值,被称为证券市场的“血液”和“氧气”。严格意义上讲,证券交易信息与目前广为关注的个人信息有质的区别。个人信息仅是与识别自然人身份有关的个人数据,属于自然形成,在法律属性上是人格权的范畴。证券交易信息则是经过加工处理后形成的无形财产,是在对数据的鉴别、挑选、分类、分析、整理等加工后形成,凝聚着大量的人类劳动。在交易信息基础上衍生的各种金融信息产品,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国外,交易信息的收集、加工、许可和传播已经形成产业链,正在创造着巨大的财富。大家耳熟能详的汤姆森路透集团,即是提供金融信息的资讯服务商,年收入约为120亿美元,是福布斯全球500强企业之一。
我国的证券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