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兼顾个类债权人的利益,美国曾有学者建议采用可调整的优先权方案,即在企业有侵权之债时,侵权债权人取得相当于企业没有别除权人情况下的受偿比例。担保债权人对剩余部分的财产享有优先权,但其他普通债权人不能取得少于在担保债权人具有完全优先权情况下的数额。该方案优点在于对各类债权人都给予了保护,对侵权债权人的权利也做了一定的限制,更具有可取性,至少给我们的立法者提供了一种思路。
【作者简介】
马东,西南政法大学博士。
【注释】王泽鉴:《债法原理》(第1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魏振瀛:《制定
侵权责任法的学理分析》,载《法学家》2009年第1期。
魏振瀛:《制定
侵权责任法的学理分析》,载《法学家》2009年第1期。
关于平等实现过程的规范性,徐国栋教授在其《民法哲学》中认为
合同法中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规定是从维护平等实现过程的角度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平等。笔者通过对格式合同的目的解释理解徐教授的“平等实现过程”指的是意志的产生、内容、实现的平等。
刘士国:《论我国民法典应规定的基本原则体系》,载《山东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韩长印:《企业破产立法的公共政策构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5页。
许德风:《论法人侵权》,载《清华法学》第10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4-170页。
樊纲:《渐进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1页。
Susan Block-Lieb,Symposium on the Revison of Article 9 of the Uniform Commercial Code;the Politics of Articles9;the Unsecured Creditor’s Bargain;A Reply.Virginia Law Review Assocation 1994.
许德风:《论担保物权的经济意义及我国破产法的缺失》,载《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
丁文联:《破产程序中的政策目标与利益平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28页。
韩长印:《企业破产立法的公共政策构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
丁文联:《破产程序中的政策目标与利益平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5-136页。
丁文联:《破产程序中的政策目标与利益平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