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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衍生品消费者保护的统合法规制

  

  投资者对高盛的信心最主要取决于对美国的金融监管的信心,取决于此次处理的时候,是不是把信息披露得更加充分,采取比较合适的监管手段。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规划设立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按揭、信用和贷款被滥用。新法案还将对华尔街金融衍生品进行更严格的制约。若新的监管方案能够顺利通过,对扭转人们对华尔街的形象有好处。金融危机爆发至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动态备受关注,而该案的爆发正值美国总统奥巴马表态要强力推动金融改革之时,这或许将助奥巴马政府一臂之力,促进金融改革方案的加速通过。


  

  高盛事件所引发的效应正持续扩大,在欧洲,高盛欺诈事件引起了强烈反应。英国首相布朗要求当局对高盛展开调查,德国政府也公开表示要求了解该事件的详尽信息。这可能是两国对高盛采取法律行动的前奏,高盛事件表明各国政府都需要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改革。


  

  四、高盛事件对我国的启示——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视角


  

  高盛事件中投资银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实施了欺诈和误导,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存在着一定缺失。笔者从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角度就金融创新产品监管谈谈高盛事件对我国投资者以及监管者的启示,防止此类欺诈和误导等情形发生。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恰恰是非专业风险投资者进入复杂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投资而加剧风险的力度。近年来我国投资者由于监管的缺失,购买了国外金融衍生品,导致了很大的亏损。


  

  金融危机袭来,中信泰富、东航、中航、深南电等国有企业纷纷暴露出巨额衍生品交易亏损,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我国多数国企只是拿金融业务当作副业,对衍生产品领域很陌生,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一旦入局,便会被熟悉游戏规则的投行掌握主动权。国企巨亏案件正是由于此类原因,血本无归。


  

  除了企业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外,许多内地的个人投资者购买了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亏损严重,雷曼兄弟、汇丰、星展等外资银行都因理财产品而与客户发生纠纷。外资银行为中国有钱人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也演变为吞噬巨额财富的陷阱。


  

  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复杂化,“投资陷阱”更加难以被投资者发现,导致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容易出现误导、欺诈和不当陈述等侵权问题。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信息的不对称性的特点,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金融市场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衍生品的创新与发展,但对于复杂衍生产品则应加小心,慎之又慎,初涉市场者切不可对自己无法理解的复杂产品轻易出手,这对我国从事域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者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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