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服务于技术创新法律制度配套的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在我国,各级部门颁行的政策对于法律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滞后性相比,政策还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便于根据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规范和指导各类主体的行为,朝着法律设定的预期目标前进。企业技术创新也不例外,除了需要前述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构建外,也应建立适应技术创新法律制度配套的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事实上,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和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我国各级部门特别是政府部门颁行了涉及科技创新、投融资、科技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管理等大量相关政策,着力建构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其中,国家层面的如《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科技部等,2009年)、《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国家发改委等,2008年)、《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国家发改委等,2007年)、《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工信部等,2009年)等。地方层面相关政策如《云南省关于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关于加强专利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意见》、《广东省关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大企业集团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陕西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促进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还如,苏州市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于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体系建设,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入落实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相关政策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意义在于政府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导,制定有利于创新资源利用和创新要素发挥作用的政策,不仅能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方向性、政策性指引,而且可以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上述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法律保障体系的建构,还需要企业法律制度创新,而其核心是确保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包括体制创新与创新能力两方面条件,体制创新涉及企业内部组织形态和管理体制,创新能力则受到体制、其他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克服旧有体制的缺陷,进行体制创新,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企业法律制度创新的主要目标。企业法律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政府对企业及其活动的管理模式,为企业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12]此外,从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法律运行机制来说,上述促进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还需要形成一个有机协调、相互衔接、内在统一的制度与政策规范,以形成促进技术创新的一股合力。
(二)知识产权制度在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从促进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角度看,促进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仍然是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技术创新的自主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为核心的。从这一观点看,法律保障体系应围绕激励自主创新而在法律理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实践创新方面着力。具体地说,在理念创新方面,应强化对科技人力资源、知识资本的保护,关注人的主体行为取向,使自主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成为体现人本主义法律关怀的权利保障法和行为激励法;在制度创新方面,应着力于建立权利人受惠更多的新规则体系,完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与奖励制度、风险投资制度等法律制度的创新;在实践创新方面,应将法律转化为社会全体成员的自觉行动,促成企业法律文化的形成、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机制的健全及整体水平的提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