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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朴的技巧:《法律答问》中的法律解释方法

  

  从《法律答问》的残篇看,它主要涉及秦代法律的主体,即刑法,其内容与《晋书?刑法志》、《唐律疏议》等典籍中记载的秦律情形大致符合,即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因此,我们可以将之作为研究秦律及其司法适用情形的可靠材料。《法律答问》的作者难以考证,其出土之所在,即睡虎地秦墓的墓主是一个叫“喜”这一名字的人。在秦始皇时期,喜曾担任过安陆令史、安陆御史、鄢令史等与法律相关的职务,职位不高,在鄢地还曾亲自审理过案件,为了熟悉法律,他生前抄录或请人抄录了《法律答问》这本当时比较流行的司法解释手册。[1]从内容看,《法律答问》无疑对秦律适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主要问题都进行了解释,我们大致可以从中看出秦代法律解释的一些技巧。《法律答问》包括竹简计210支,其中涉及法律解释的条文有187条,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都得到了解释,因此,它可以算是秦代法律解释活的“教科书”,它开创了我国法律解释的先河。


  

  首先,《法律答问》创设了一种中国特色的法律解释体例,那就是法律答问的方式,即首先虚拟某个人对于某个法律条文或法律概念有疑问,因而提出问题,然后由另一个人来进行解答。这些答问通常采取下列形式:


  

  (1)某甲……(罪状描述),应如何处置?答曰:……(罪名与刑罚)。


  

  (2)某事……(假设性情形),应如何处置?答曰:……(法律后果)。


  

  在这些形式之中,“某甲”、“某乙”之类的词实际上相当于逻辑上的“变项”,“应”这一语词本身是一个“模态词”(或规范词),“应……”相当于一个“模态判断”,这类语言形式的使用表明,秦律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抽象水平,因为只有在思维的较高级阶段,人们才会抽象出“变项”,并总结出思维的形式结构。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不仅简单明了,而且非常生动,贴近日常的法律适用过程。这种法律解释体例为后人所继承,几乎成为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定势,[2]直到今天,我国的一些法律解释仍采用这种形式。


  

  其次,《法律答问》采取了多种法律解释技巧,其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当然是“文义解释”或“字面解释”。在整个《法律答问》中,凡涉及法律概念的情形,绝大多数都是运用此种解释方法的。如果从逻辑的角度进一步细分,我们还可以将“文义解释”解析为以下几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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