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清醒测试(FSTs)。[15]FSTs最具争议的地方在于:
(1)这组测试本身是否科学?FSTs的测试结果在过去曾被认为是证明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法定限度的有力证据。但是,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这一“杰作”日益受到法学界和科学界的批判:第一,FSTs中各种测试本身就缺乏科学性,不能用来证明驾驶者因饮酒而导致驾驶能力被削弱。[16]这些测试方法在被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布前,并没有经过该领域专家的反复论证,尤其是其中的水平性眼震测试,其理论基础并没有获得该学科领域专家的广泛认可;第二,FSTs测试过程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结果并不如当初实验室测试的那样准确。这些因素包括:测试前警察观察驾驶者拙劣驾驶技术而产生的偏见;自然条件、视线干扰、风等环境状况;被测试者的害怕、尴尬、紧张等心理反应;[17]第三,也有观点认为,FSTs并不是醉驾的科学证据,而只是确认醉酒状态的观察资料。因为测试内容只涉及普通公民用通常社会经验就可以完成的观察和判断。因此,FSTs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博大精深,它急需加强的是其技术含量而不是执法人员的测试经验。[18]作为折衷的态度,目前多数法院都认为,FSTs只能证明驾驶者的确处于醉酒状态,但还不能准确说明驾驶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达到法定限度。
(2)如果警察未能按照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来完成测试,是否影响这组测试的证据力?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总结FSTs的证据力时指出,警察在执行FSTs时必须完全符合下述条件:第一,按照FSTs、规定的标准方式来进行测试;第二,按照FSTs规定的得分制来评价驾驶者的行为;第三,按照FSTs规定的标准来解释驾驶者的表现。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要求,FSTs才是判定驾驶者处于法定醉酒状态的有效方式,背离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使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大打折扣。[19]据此,目前大多数法院也承认,警察在FSTs测试中出现的错误会影响到FSTs测试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其证据力。
从总体来看,FSTs在全美乃至全球的广泛适用是毋庸置疑的,对FSTs本身是否科学的质疑也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因此,醉驾案的控方和辩方似乎都承认FSTs的可靠性和证据力主要取决于警察是否严格遵守了测试的方法和程序。为此,醉驾被告及其辩护律师通常会在审判前采取一些行动,以限制法庭采用那些没有严格遵守FSTs测试方法和程序而产生的测试结果。[20]
2.各种化学测试。如前所述,FSTs只能证明驾驶者是否处于醉酒的状态,要准确判断驾驶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还需借助如下三组测试:[21]
(1)呼吸测试。目前大多呼吸测试都是由醉驾测试器来完成的,尽管不断更新,这种测试的准确性仍倍受质疑。许多专家认为:第一,即使是最先进的呼吸测试仪器,随着其核心计算机程序的日益复杂,其因无线电频率的干扰而误读测试结果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第二,过去某个时间曾饮酒的人,在进行呼吸测试时可能存在酒精回流的情况,容易误导测试;第三,安装了整副假牙的人在其假牙里可能存在酒精堆积物,这也会误导测试;第四,被测试者的体温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成正比,这就意味着当其体温升高时,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的测试结果也会升高,但这一情况却被目前的呼吸测试所忽略;第五,许多执行呼吸测试的执法人员并没有得健康部门的审核授权,因此很难保证呼吸测试过程及其结果的准确性。[22]
(2)血液检测。血液检测的方法包括三种:气体层析法、生化酶分析法和重铬酸盐分析法。[23]通常情况下,对这些方法准确性的质疑需要具备极高的专业水平和长期的实证研究,这对驾驶被告及其辩护律师来说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对血液测试准确性的质疑主要集中在测试方法上:第一,负责收集血液和测试血液的人员往往未经过专门培训和资格认证,很难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第二,很多测试容器都是基于商业目的而被大批量生产的,在使用前并没有被很好的保存,因此这些容器不具备当初实验室测试时的理想状态,这极大影响了测试结果的准确性;第三,抽取血液样品的过程并不科学。因为用针头抽取被测试者的血液时,往往会用酒精棉球对扎针部位进行消毒。这样,针头就会吸收部分酒精棉球的剩余物,导致血液样品在测试前就受到酒精污染;[24]第四,测试血液样品的过程也值得怀疑。在那些工作繁重的实验室,实验人员通常不会在某一时段只测试一个样品,而是同时对多个样品进行多种测试,因而容易混淆测试样品和结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