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别用拳头说话
刘练军
【关键词】法律人
【全文】
4月23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少林在办公室对同事林莉红教授以拳突袭,导致后者血管痉挛送医就诊。事情起因于陈少林“没能评上教授职称”,“要对评委会的人一个个收拾,从林老师开始”。
如果说大学副教授用拳头为教授职称“讨个说法”算是新闻,那法学院副教授这么做就成了讽刺意味颇浓的法治悲剧了。毕竟,法学以杜绝暴力为基础,以信仰法律为使命,法学教师都动不动以拳维权,法律在现实社会中怎能不形同虚设呢?有人因此感叹“法学副教授的老拳打出了法学的悲哀”,谁说不是呢?
诚然,我国高校的职称评审从内容到形式均可谓问题重重,亟待重新调整和严格规范,如外行评内行、评审程序违规违法严重、评审过程不阳光公开、来自校内外的行政权力干预比较普遍等等。此外,还有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潜规则。即便如此,当下我国职称评审还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评审结果不服的任何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章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校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规章,向校方或当地教育行政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陈少林有过讲师、副教授等职称评审历练,对这些法规规章即便不十分熟悉至少也应该知道它们的存在。而身为法学博士且以诉讼法为其学术专长的他,如果在教授职称评审过程中确实遭遇黑箱操作等不公平对待,那运用法律武器为己讨个学说、求个公道不正好是学以致用、轻车熟路么?遗憾的是,他抛开了申诉、司法等正常救济渠道,鲁莽地挥起拳头来替自己出气。殊不知,非理性的冲动不但不能还他一个公正而且注定要让他付出代价、接受惩罚。
在这方面,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陈云已然做出了很好的榜样。2008、2009和2010年连续三年陈云参评教授职称均名落孙山。面对这种屡败的参评结果,她选择了向复旦校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看看自己屡评屡败的原因到底在哪里,并聘请了专业律师准备必要时走正式司法程序为自己讨个公道。与陈云这种选择法律的理性维权方式相比,法学博士陈少林的私拳救济模式诚然是亵渎法律、背叛法学。他的拳头在伤害林莉红教授的同时也深深地击中了法学精神与法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