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地区)立法和监管改革动向之一是建立和完善本国(地区)的金融ADR制度,例如日本2009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中明确建立新金融ADR体系;台湾地区正在草拟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草案”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金融消费者争议处理机制;香港近日也宣布将建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我国证监会也就金融专业调解制度课题展开研究,而英国的FOS制度所呈现的特点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蓝本。金融全球化、资本国际化的趋势使得我们完善本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变得愈加紧迫,如何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充分有效的程序救济,以增强消费者对金融行业的信心,这需要立法者、监管者、金融业界和整个社会大众就制度建构的必要性和目标达成共识,并辅以良好的监督问责文化以防止制度的异化。
【作者简介】
贾小雷(1974-),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讲师,法学博士,财政部科研所博士后流动站人员,研究方向:财税金融法。刘媛(1980-),法学博士,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面:金融
证券法。
【注释】FSMA 2000 Article 225(1).
CCA 2006 Article 59.
http://www.financial-ombudsman.org.uk/,2010年12月访问。
根据英国公司法2006第5条,英国的保证责任有限公司制度多适用于进行非营利性项目且需法人资格的业务。
同注释3。
http://fsahandbook.info/FSA/html/handbook/DISP/1,2010年12月访问。
金融机构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确认书,在接到投诉后的8个星期内一定要向消费者提供最终答复书。
http://fsahandbook.info/FSA/html/handbook/DISP/3/3,2010年12月访问。
Consumer fact sheet on what a "final decision" by an ombudsman means. http://www.financial-ombudsman.org.uk/publications/factsheets/final_decision.pdf,2011年1月访问。
FSA Handbook DISP 3.6, http://fsahandbook.info/FSA/html/handbook/DISP/3/6,2010年12月访问。
http://fsahandbook.info/FSA/html/handbook/DISP/3/7,2010年12月访问。
Fair and reasonable: An assessment of the 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http://www.financial-ombudsman.org.uk,2010年12月访问。
Financial ombudsman system in the United Kingdom , http://www.legco.gov.hk,2010年12月访问。
http://fsahandbook.info/FSA/html/handbook/DISP/4/2,2010年12月访问。
http://www.courtroomadvice.co.uk/judicial-review.html,2010年12月访问。
http://www.financial-ombudsman.org.uk/faq/businesses/answers/rules_all.html,2011年1月访问。
http://www.financial-ombudsman.org.uk/publications/ar09/report-and-financial-statements-09.pdf,访问2010年12月。
Consumer complaints, http://www.fsa.gov.uk,2011年1月访问。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设立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http://www.fstb.gov.hk,2010年12月访问。
http://www.wider-implications.info/process/what_will_be_done.htm,2010年12月访问。可能触发该程序的事件应当是新发生的,并且是关于或影响:大量消费者、大量金融机构、大型机构的财务稳健性、FSA(监管金融服务业)和OFT(监管消费者信用贷款及行业竞争)所颁布的规则或指引的释义,或商业惯例。
同注释20。
该计划并未设置常备基金,而是预估各年度的需要(含行政管理及补偿基金所需),将预算报FSA核准,并逐年向FSA所管理的金融机构征收费用,该年度基金如有结余将减少下一年度的征收,如果金额超出未来年度所需,将退还金融机构。若当年度因发生偿付案件超过基金负荷,则将另行征收费用。
恒业法律事务所:《研拟整合〈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相关法令之可行性评估期末报告书》,p.19,http://ndltd.ncl.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