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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制度之述评

英国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制度之述评


贾小雷;刘媛


【摘要】随着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复杂化、专业化,使得金融消费者在财力、信息和专业层面相较于与金融服务机构所处地位的实质不对等加剧,进而导致各种交易纠纷的频频发生。传统的司法救济途径往往难以满足金融消费者对纠纷公平合理且快速有效解决的需求,因而替代性金融纠纷解决机制(金融ADR)备受各国推崇。英国金融申诉专员服务(FOS)计划凭借其良好的运作表现已成为金融ADR制度的成功典范,选取英国FOS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其发展历史、制度安排和实际运作方面做全面的解析,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其制度特点和可供借鉴因素。
【关键词】英国FOS制度;金融ADR;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管
【全文】
  

  引言


  

  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消费者保护已成为一个备受各国关注的立法和监管课题。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完善应着力于事前(有效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机制)、事中(交易层面的监管规制)、事后(公平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三个层面。金融消费者对于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最直接反应是寻求救济,相较于事前教育、事中交易监管而言,事后的纠纷解决阶段,消费者的参与和感知程度最高,因此救济渠道是否充分、合理、有效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中尤为关键的因素。英国的金融申诉专员服务(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简称FOS)制度,是国外金融ADR制度的一个较为典型的范本,其在实践中的良好运作受到了本国消费者和众多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同,FOS制度在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和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充分的程序救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英国FOS的发展历史


  

  英国FOS制度最早起源于由保险公司于1981年自发组建的保险申诉专员署,此后保险申诉专员署被金融服务领域的其他部门所复制,包括1986年建立的银行申诉专员、房屋建筑协会申诉专员等覆盖投资领域的各种申诉专员制度。但是这些覆盖金融领域的多个争议解决计划因存在着管辖重叠、程序各异等弊端而受到诟病,常常使得消费者无所适从。20世纪90年代,新当选的工党政府宣布了英国金融服务立法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SMA 2000)获得通过并实施。FSMA 2000中的监管改革之一是成立一个独立、非官方的独立的法人FOS。FOS将此前的8个法定或自愿金融争议解决计划,整合成为一个新的、法定的覆盖整个金融行业的“一站式”投诉处理机构,新的FOS计划所提供的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由独立的申诉专员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迅速和非正式地解决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服务提供商间所产生的个别争议。


  

  二、英国FOS的管辖与案件受理范围


  

  FOS的相关权力是由FSMA 2000以及CCA 2006(《2006年消费者信用法》)两部法律所赋予的,并进而由FSA在其监管手册(FSA′S HANDBOOK)中的“争议解决:投诉(DISP)”部分就投诉处理程序和FOS资金来源等做进一步细化。根据上述立法,金融申诉专员服务计划拥有三类管辖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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