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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习惯。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很多具体要求,例如,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重证据、重程序、罪刑法定、无罪推定、责任自负、罚当其罪等,都是法律思维习惯的特征和要求。对这些法律观念、原则的逐渐接受和认同,将对大学生的思维习惯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逐渐养成法律思维习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善于通过对这些法律观念、原则的讲解,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思维方式与其他思维方式的差别,从而引导学生自觉培养法律思维习惯。


  

  (三)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


  

  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崇尚和信仰法律时,才会自觉地学法、守法、护法。因此,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可以说是法制教育最终极的目标,但同时也是最难实现的目标。特别是目前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法律执行和实施的机制不完备,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不理想,违法犯罪行为呈高发态势,政府官员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导致一些人对法律失去了信心,对中国的法治前景充满悲观情绪。不少大学生也受到了这种社会情绪的感染,甚至对法制教育产生抵触心理。在这种大环境下,如何使大学生恢复对法律的信心和信仰,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一个很棘手的难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在这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学生深入认识中国国情的复杂性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制约,从而避免简单化地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标准来评判中国的法制建设实践。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帮助学生看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主流趋势,有助于消减那些负面宣传所产生的消极舆论影响。再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也能帮助学生充分理解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从而使他们与党和人民一道满怀信心地加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的行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这些作用。


  

  (四)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如果说法治观念、法律思维、法律信仰属于人的内心世界问题,那么依法办事就属于人的外在行为问题。依法办事是现代公民的行为模式的重要特征。尽管在很多法律问题上,现代公民可以获得法律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但自己也必须具有一定的依法办事能力。这种依法办事的能力不仅表现为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更体现为能够依法适当地行使法定权利,同时不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能够积极地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又有效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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