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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组织架构及运作情况介评

  

  (三)沃尔克规则实施预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改革法第619节授权FSOC研究并提出实施沃尔克规则的具体建议。成员监管机构—美国货币监理署、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制定和通过法规实施沃尔克规则时,必须要考虑FSOC的意见。2010年10月1日第一次FSOC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为实施沃尔克规则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鉴于沃尔克规则对美国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的重大影响,FSOC提出就如下关键问题征求意见:一是如何实施以实现法律规定的目标;二是实施规则时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三是对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自营交易等关键概念的法律定义;四是是否出台更为严格的审慎监管标准,如额外的资本和数量限制;五是实施的过渡期安排等。


  

  (四)金融市场设施与支付清算系统监管预通告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第112节(a)(2)(J)和第804节(a)授权FSOC识别和认定系统重要性金融市场设施和清算结算系统。为落实法律的规定,2010年11月23日FSOC第二次会议一致通过了《金融市场设施与支付清算系统监管预通告》,一是明确了认定市场设施时应考虑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五个因素:该金融市场设施发生交易的货币价值、对交易对手的总敞口、与其他金融市场设施和支付清算系统的关联性、失败或功能紊乱对关键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影响;二是规定了具体的认定程序和时间要求;三是结合前述因素提出了认定时的10个具体因素和标准的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简评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有赖于多部门的参与和多维度的分析与监测


  

  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存在于金融体系的各个领域,并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关联,其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随时间动态变化的特点给系统性风险的识别、监测和防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通过组建由财政部门、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机构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FSOC能够有效获得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信息,及时把握各个金融领域的风险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全面识别和监测系统性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各部门协商讨论的平台,能够实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有机协调,通过采取综合手段有效处置风险隐患,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此外,FSOC根据金融体系特点,抓住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设施两个关键要素,从两个维度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并在上一层次的系统性风险委员会进行分享、验证与整合,有利于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风险防范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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