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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漫谈

  

  再花一分钟的时间讲第二个例子。我办的一个案子,几个年轻人在那里讨论问题,讨论怎么样改革,后来因为有卧底的,揭发说他们在搞煽动,罪状之一,就是说现在的共产党在搞假民主,因此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攻击我党搞假民主,情属阴谋煽动颠覆,怎么辩?恰好在开庭的前一天,我从一个小报上看到了一个材料,什么材料?中国共产党九大,事先居然在中央委员会里研究确定投票选举下一届,规定必须投毛多少票,投周多少票,投陈多少票,投江青多少票等等,而且不允许越出事先规定的幅度,比如说毛的票是100%,比如说朱老总、陈老总他们得到的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几,这是真民主吗?当然不是,这就是假民主嘛,中央可以搞假民主,为什么不准许人家说你假民主啊,所以我举了这个实例,辩了。我想,在方法问题上,开动脑筋,是可以有助于我们完成任务的。


  

  重要的是第三条,止其不能不止,不得不止。在什么时候,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个环节上该打住了,必须打住。这里第一要选择时机。作为律师,在诉讼中,什么时机讲什么话,不是不重要的,往往是相当重要的。重庆李案的当事人,他根本不懂得这一条,这就不行了。其次,要掌握度。你比如说,刚才我给大家念的我在法庭上的那一段辩词,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比如直接把李鹏端了出来,固然也该,但不行,过了。因此,该打住时一定要打住,千万注意这一点。关于辩护的基本方法,我相信朋友们理解得比我多,我在这里只是跟年轻的同道们互相沟通一下,也许会有点启发。


  

  对辩护的功能应当怎么理解?我们不就是办点案子吗,不就是出庭做辩论吗,讲什么“功能”?我体会这个问题有点要紧,想说点看法。第一,它的功能在于辩明与揭示真相,在于分析与论证事理;第二,应当给人以感染力,同时通过辩护去提高人们对法律权威、法律魅力的认识,从而给人以启示,去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第三,我们的辩护要维护自由、民主、法治、博爱、平等这样的普世价值,通过维护普世价值,把辩护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而不是就事论事。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体现我们辩护的功能。李案在这个问题上,突出地表现出当事者把辩护的功能理解为,给法庭出难题,给法官出难题,他出了,觉得任务完成了,高明了。不对,我们的功能与任务不在这里,绝对不在这里,这是关于辩护的功能。


  

  那么怎么样才能体现这个功能呢?要靠表达,表达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书面,一个是口头,这方面大家的经验比我多,我只是扼要地讲一点体会。书面表达,根据我现在看到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两点,一个是逻辑性。比如说我们的辩词当中,有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我看到过这样的说法:我的被告人是无罪的,我建议法庭从轻处理。大家笑了,笑得有理,但是这是实际情况。所以逻辑问题是重要的。


  

  另一个是要有文采,王国维有一句话,在《人间词话》中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这对我有启示。他讲的“景”,可以理解为我们依靠的“客观世界”。因此,我们律师的语言要含情。我年轻时在法院工作,院长在我拟的判词上给我改过一个字,让我受益终身,因为这一个字道出了“情”。事情很简单。夫妻俩不和,为了追溯他们两个人曾经相亲相爱的历史,我用实例加以概括,在判词里写道,当青杏上市,某某某千里携来,让爱妻享用。老院长把这青字给我改了,改成什么呢?他笑着说,你看,改成鲜,鲜杏,是不是改得有点出色。是的,这个新鲜的鲜,就是比青杏含情。人说“尝鲜嘛”!在这个方面,多下点功夫,我认为是必要的。我们很多的辩护词,朋友们啊,干巴巴的,太枯燥了,看起来乏味,是不是能够改一改?这是书面表达。


  

  口头表达,很重要,像贺卫方老师那样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人不多,这个本领要学到也难,但得学。古希腊有一句名言,说口头表达,演说,“是一种道德完美的艺术”,这里讲的道德,我建议多多思量一下,内容是很丰富的。业务素质,就扯这么几句。


  

  第二方面关于政治素质。讲政治素质,首先要表明我的立场,我认为做律师的人既要避免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又要在处理实务的时候具有政治头脑。不仅这样,而且应当有一个正直政治家的胸怀、胸襟、风度、风格,像个真正政治家的样子,这是必要的,是应当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由此出发,我提出几个问题:第一,我们办案子,是不是应当具有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每一个案子,在哪个阶段,在什么样的环节上,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要有准确的把握才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无往而不胜。重庆李案,他的目标是推迟审判,是打乱法官的思绪,我认为不好,表明缺乏战略思想,或者说没有正确的战略思想,但我们应该有。


  

  第二点,应当既讲原则,又不越底线。


  

  第三点,要有策略原则,律师一定要有策略思想,一定要懂得策略的运用。


  

  第四点,法庭礼仪。律师一定要讲点法庭礼仪,并且把它上升到素质的高度予以考虑。我们可以跟法官、公诉人在观点上截然对立,但是不可以、不允许、也没有必要去藐视公诉人,藐视法官,去同他们在形式上进行某种不必要的对抗。我在法庭上做的也不好,因为我在法庭上常常是得理不让人的,有时是得理不饶人的,尽管我表现不怎么好,可闭庭之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奔赴公诉人席,鞠躬致意,热烈握手。应该这样。当然我们讲礼仪的地方很多,我在河北省某县出庭,我们的律师,穿一个背心,穿双拖鞋,抽烟还不说,他的烟夹在耳朵上,看着丑陋极了,我忍无可忍,说了他几句,太不象样了,是不是!


  

  第五点,我们律师的一言一行都应该合乎时代的潮流。


  

  最后,我们应当通过实务体现我们律师对社会有所担当,对历史有所交代,或者换一句话,应当有使命感。也许有朋友可能认为这个使命感很抽象。我说一个人尽管不是律师,也应有自己的使命感。人各有其使命。前年智利矿难,33个矿工在井下深埋了69天。智利总统挂帅,动员全国上下一致努力,终于把三十几个人通通救活上来,真的是人间奇迹呀。在这件事情上,我深深的体会到,总统以他这一系列的部署,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体现了他的使命;矿业部长在一线具体操作,具体组织,精心实现总统部署,起到了他的作用,体现了他的使命。矿井下面33个人,原来的老班长,依然团结着另外的32个人,齐心一致地采取一切办法度过69天的难关,完成了他作为班长的使命,于是人间有了奇迹。我们也应当是这样的,哪怕是有的时候我们遇难,或者殉难去了,在这个关口,也应当有使命感才对。远的不讲,近的也不说,我们讲“9·11”。“9·11”,我很受感动。大厦将倾之时,亲爱的美国人哪,他们让女人、让孩子先走,壮年男子汉们缓步地往下撤退。两千多人牺牲了,没有拥挤,没有加塞的呀,在那个时候,后边那些面对“死神”的人缓步前移的时候,我不怀疑他们心中具有伟大的使命感。这才是真正的人啊!他们以“死”完成了精彩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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