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捆绑的NGO
钟丹
【关键词】NGO组织;政策松绑
【全文】
据悉,民政部正准备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并配合国务院社会组织办抓紧修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个登记管理条例,这三个行政法规目前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但社会组织法立法工作目前还没有时间表,需要先丰富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和发挥作用的实践。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明确指出:“广东的实践就是我们的方向”。此政策的提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从此,NGO是否真的可以活动自由?社会公益组织是否能真正挣脱从前的束缚大展拳脚?未来的社会组织能否实现真正的“政策松绑”?这还是一个个值得继续深切关注的问题。
政策捆绑:历来遭遇的生存难题
在中国,NGO组织的发展历来是夹缝中求生存,尤其是自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组织数量的迅速增加以及快速发展让社会看到了这类组织的作用和潜力,然而由于政策方面的种种限制,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刻。据今年2月发布的《2011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中国58.3%的捐款流入政府、慈善会及红会系统中,只有1.3%捐款到了慈善会之外的社团、民间非企业单位和福利院。而这一切,无疑和资金的匮乏有着直接的联系。民间公益组织因为不具备募捐资格,资金来源非常的有限。一些组织甚至是依靠内部成员根据自愿原则捐助管理费用,活动采取AA制。AA制的方法在短期内可以满足组织发展要求,但是时间一长,成员积极性下降,经费立即紧缺,很多组织都是依靠发起人自己补贴的。同时,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得不到政府的公益项目,也得不到基金会、企业的赞助。此外,这些组织一直没有“身份证”,由于找不到挂靠单位,也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因而无法获得合法身份,更不用提聚拢更多的爱心资金用以维系和开展公益活动了。这些限制,都来源于政策、法规上的困境。也正是如此,民间组织的发育和壮大显得缓慢。对中国公益事业有不可忽视贡献的民间公益组织正越来越边缘化,遭遇着极大的生存难题。
当然面对注册难题,也有类似的社会组织出面担任中间人角色。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简称NPI)成立,这个被称为“公益组织孵化器”的组织,采用“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兴办、民间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受益”的模式,将处于艰难困境之中的各种民间公益团体“孵化而出”。实力弱小的民间公益组织,在“孵化器”里可以获得免费的场地、设备,对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最重要的是,NPI将会协助被孵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促进其注册成为具有正式法律地位的民间组织。虽然有这样架桥的“中介人”出面“协调”,但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始终杯水车薪。且这样处于“庇护”之下的民间公益团体若不能独立成长,势必会一直依赖,终将不会走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