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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自侦工作的几点思考

  

  四、突出三项重点要求,为侦查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严明办案纪律。紧密结合自侦队伍的实际,认真解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严禁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严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严禁以各种名义借用、占用发案单位车辆等财物,严禁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吃请、泄漏案情。始终坚持“四个一律”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仅在执法办案中要严守纪律,在八小时以外也要加强自我约束,时时刻刻珍惜职业荣誉、维护职业形象。


  

  注重办案安全。办案之前制定安全防范预案,进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的各项制度,继续坚持一案一预案、一案一监督的做法。强化办案区管理,对做出拘留、逮捕决定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讯问坚决在看守所进行,杜绝提押到办案区或其他场所;开展讯问、询问前,了解犯罪嫌疑人、被调查人、证人的身体状况,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要采取必要的医疗保障措施;严格规范讯问、询问工作,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实行看审分离,讯问由办案人员进行,看管由司法警察专门负责,防止看审不分、脱管失控。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从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开始,到犯罪嫌疑人离开办案区,整个讯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同时,在办案中还要注意办案干警的自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酒后驾车,严防交通事故。


  

  加强内部监督。监督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也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惩治。坚决摒弃一个错误观点:即“案子要上,监督要让”,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监督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适应一个根本转变,从不习惯转变到依赖于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内部制约制度,从承办人到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形成环节相扣的办案责任体系,切实维护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适应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实施,认真落实《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一案三卡”制度和“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纪律要求,更加注重案件初查,更加注重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和侦查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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