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掀起自侦办案新高潮。
加大办案力度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自侦部门要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犯罪的查处率、震慑力和遏制力,形成查处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等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进一步明确办案重点。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在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的同时,也要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抓好专项工作。紧紧抓住工程建设、土地资源、食品安全以及涉及涉农惠民资金和水利建设等领域,全面深入了解这些领域职务犯罪发案规律,主动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带动和促进整体办案工作。
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着力加强对线索的统筹使用,增强查办重点领域和环节窝案串案的意识,增强整体办案效果。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侦捕诉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提升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能力。
提升办案质量。要把案件质量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观和程序关,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要强化办案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侦、捕、诉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对重大、敏感案件,要主动邀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提高办案效率。案件久查不立、久立不侦、久侦不结,成案率、侦结率、判决率不高,关系到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效果,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期限,重视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做到依法、及时、高效。
注重办案效果。办案效果是执法活动的根本,是办案力度、数量、质量、效率的综合反映。把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否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执法水平和衡量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安全,提高自侦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