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被动受案向主动出击转变。通过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转变过去在家等线索,不举报不理,被动调查的侦查观念,主动出击、深入挖掘。以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运作规律、工作特点、管理流程的调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上的管理漏洞以及监督制约方面的薄弱环节,确定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增强主动核查的针对性;注重对犯罪规律的分析,研究发案的共性问题,运用类比方法和扩散思维,实现查办案件的连环效应,查实、查透一个行业或领域的职务犯罪犯罪,实现滚动办案、良性发展,不断提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证供结合”的转变。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及之前“两个证据规则”的出台,为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提供的途径越来越多,刑事诉讼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越来越强,“由供到证”过分依赖口供的传统侦查模式将会举步维艰。实现“由证到供”达到“证供结合”,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实要求,也是当前提高反贪办案质量的客观需要。在“由证到供”、“证供结合”模式下开展自侦办案工作,就是要以证为主,将侦查重心前移,更加注重初查工作,提高第一次讯问的成功率;要及时、全面、依法收集证据。切实强化证据意识,提高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能力,注重收集侦查取证程序合法的证据,提高证据的证明力,以确实充分的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
实现“封闭式”审讯向“镜头”下的审讯转变。过去自侦审讯是在封闭状态下秘密进行,不可能让办案人员以外的人看到和听到,笔录也只记录对办案有利的证据,无关的东西不记录,现在从上到下都要求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求办案人员转变审讯观念,提倡在“镜头”下审讯,这就对审讯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更加注重审讯前的外围准备工作;二要更加注重审讯预案的制定;三要更加注重审讯过程的技巧运用,不仅要注意区分审讯技巧与非法审讯方式的界限,也要分清审讯谋略和违规讯问的界线,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同时要注重审讯技巧的培训和实战演练,通过组织办案人员对典型的录音资料进行评析,研究讯问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使侦查人员尽快适应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的工作要求,尽快提高在“镜头”下审讯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