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涉诉突发性事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李名山
【关键词】基层法院;突发性事件
【全文】
涉诉突发事件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机关、执行地点等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区域内,发生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社会危害性、暴力攻击性等严重威胁、伤害、危及审判人员和诉讼当事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扰乱审判工作秩序的行为。据统计,2011年某基层法院共发生各类涉诉突发性事件20多次。其中,以服毒、自焚、跳楼等方式威胁法院的2人;执行过程中暴力抗法、围攻法官、阻碍执行人员带走被执行人的3起;抢夺证据、撕毁庭审笔录的2人;20多人次拒绝安全检查,其中3人分别带有管制刀具、榔头、螺丝刀等危险工具,并与安检人员发生冲突。旁听人员哄闹法庭、拢乱法庭秩序的2次;涉诉当事人缠诉跪在法院门口或立案大厅的3人10余次;纠缠法院领导、昼夜置留法院的3起5人;离婚案件男方亲属抢女方回家的2次。上述现象比往年明显增多,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危及审判人员和诉讼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一、突发事件增多的原因
1、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当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一意孤行,试图通过闹事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愿望。
2、当事人以闹访缠诉要挟法院。个别案件当事人无理缠诉尝到了甜头,没事就到法院“找茬”,希望再“捞”点实惠。
3、个别审判人员司法作风不实,在审理过程中,诉前调解工作做得不细,没有考虑到败诉方的实际履行能力,或者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座堂问案,没有考虑到实际分割能否进行,一判了之,造成执行难,从而使矛盾激化。
4、法院司法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警察履职行为不规范,安全检查不细,使违禁物品进入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强,震慑力不够;部分基层法院受经费紧缺影响,缺少必要的安检设备和安全防范设施,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对策
1、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钝化矛盾。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它不仅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也大大降低了因为诉讼而引入法院的矛盾纠纷,更减少了涉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强化安检,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基层法院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为司法警察配备必配装备和安全检查设施,司法警察要按照安全检查规则的要求,利用监测设备和人工检查方法,对进入审判区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依法有效处置,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