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狗”说开去
刘斌
【关键词】打狗;城市管理;动物福利;动物权利
【全文】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但是随着养狗数量的增长,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近几年各大中城市开始实行宠物实名登记制,很多无法“落户”、没有“户口”的狗被“流放”,城市管理者为了维护城市市容、控制和预防疾病,开始清理这些流浪狗,有的被捕杀,有的被领养。政府的这种行为被形象的称作“打狗”。
一、“打狗”的源头
追根溯源,“打狗”最早是出现在上世纪的70年代,当时国内狂犬病横行,医疗技术落后,导致人心恐慌,在农村展开大规模猎杀家犬行为,造成很多犬类的消失,可以说是犬类发展史上的一场浩劫。那时候的打狗队主要由警察组成。[1]
我国官方文件中比较早的提到“打狗”一词是1980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通知[2](下文简称通知)。这个通知先后两次提到了“打狗”:
“结合家犬免疫注射,尽快在县级以上城市、近郊和发病严重疫区,开展一次打狗活动。”
“从试点经验看,施行对犬免疫注射,开展打狗,控制和消灭狂犬病,存在大量组织工作和排除民间纠纷事宜,需要由政府出面,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努力,互相配合,才能顺利进行。”
同时,由此也可以看出“打狗”运动在此之前已经存在。[3]下面主要分析一下“打狗”的逻辑。
通知是这样描述当时我国狂犬病的基本情况的: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对人民生命安全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在我国流行已久,时起时伏。经林彪、“四人帮”制造的十年浩劫,狂犬病成倍上升,流行地区已遍布我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据疫情统计,东北三省、广西、广东狂犬病发病率很高,山东、河南、江西等省发展的较快,甚至武汉、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也相继发生狂犬病。这些省、市、自治区每年被狗咬伤人数达几十万,一九七九年全国死于狂犬病的有四千二百二十四人(还有大量牲畜被咬死咬伤),这不仅影响着生产、建设和广大人民的生活与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影响我国的声誉。”
可见,在当时的情况下,控制和消灭狂犬病已经刻不容缓。但是,有病治病,对症下药,或者加强管理就是了,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与“打狗”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呢?仅仅因为狂犬病很严重了就要去“打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