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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体制的根源与出路

  

  然而,政绩体制不仅不能解决上访问题,还是造成大量上访的主要根源。众所周知,目前多数上访和群体性冲突都是因为农村征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人为压低补偿的征地拆迁已经成为造成唐福珍自焚等大量社会悲剧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热衷征地拆迁,除了出于“土地财政”和官员个人寻租动机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化和城市改造有助于拉升地方GDP,而GDP增长速度正是考核地方官员的主要指标。在GDP“大跃进”的政绩思维牵引下,各地强征强拆、大兴土木,弄得到处鸡犬不宁,在大肆破坏环境、浪费资源、重复建设“豆腐渣”工程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权,进而造成了牵动各级政府神经的大量上访。


  

  如此看来,即便各级政府停止“截访”、认真对待信访,也不可能有效解决上访问题。作为困扰中国历史的独特现象,上访由自上而下的政绩体制产生,自然不是几名信访干部热情接待、倒茶送水就能解决的。只要官员只对上而不对下负责,只要人民无法通过宪法规定的民主选举、人大监督和独立司法等制度为自己讨回公道,用自下而上的自治代替自上而下的政绩体制,那么他们的权利仍然将受到公权力的随意侵犯;既然上访不可避免,同为“政绩”产物的“截访”——不论是通过驻京办还是安元鼎——也就成了十分自然乃至“必要”的“需求”了。


  

  要根除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不是让百姓“上访”官员,而是让官员为了争取选票而“下访”百姓。人民并不那么在意GDP,也不在乎“维稳”;他们本来既不愿意上访,也不愿意被“截访”,更不愿意被送进“黑监狱”或精神病院。但是要对这些所谓的“需求”说“不”,人民还得站出来维护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宪法34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只有公民主动出来竞选,至少在选举那天出来投票,才有希望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民主社会。选票自然会迫使官员对人民负责,滥用权力、挥霍民财、贪污腐败的官员一开始就不可能被选上,选上了也将很快遭到罢免,至少在下次选举中名落孙山。一旦民主发挥力量,绝大多数问题会在地方民主政治过程中自然得到解决,或至少在公正而独立的法院上对簿公堂,人民根本用不着上访,更不会遭到形形色色的公权或私人“截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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