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的是,正是地方驻京办的撤销成就了安元鼎之流的财路,因为安元鼎提供的“服务”恰恰满足了驻京办撤销后地方满足不了的“需求”。一些地方驻京办撤销后,各地政府驻京工作组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处理上访人员,或自己租用房屋或宾馆设置临时劝返分流点,或雇用安元鼎这样的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看管,或直接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提供地点和看管。处理上访的方式更为多样化了,但不论哪种方式都是为了同样的“需求”服务的。
这个“需求”究竟是什么?一言以蔽之,无非是“维稳”。仿佛把这些上访人员带回他们的老家,从首都或省会消失,上访就消失了,他们想要反映的问题也消失了,中国社会也就稳定了。假如问题真这么简单,这些人一开始就不会长途跋涉、千里迢迢来京上访了。“截访”好比给癌症病人吃止疼药,当然只能是维持一时的表面文章,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质问题,而且必然在“截访”过程中产生更多的暴力、冤屈和不公,如此“维稳”必然是越维越不稳。地方政府官员不会不明白这个简单道理,但是他们为什么还偏偏乐此不疲,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截访”?难道他们真的那么在乎上级政府的“维稳”指示?地方政府官员未必那么在意“维稳”,但是他们确实极为在乎中央和上级的政绩考核,而上访已被作为地方政绩的一个主要指标,处理上访不力足以成为“一票否决”的理由而让他们丢失“乌纱帽”。
归根结底,“截访”不过是自上而下政绩体制的衍生物而已。只要这样的体制不变,那么一个不对选民负责的地方政府不仅会产生种种催生上访的事由,而且会面临巨大的“截访”压力。毕竟,“截访”得力与否仍然是上级政府考察下级的一个主要指标,因而虽然撤销了驻京办,地方政府还得想方设法堵截和遣返访民。在自上而下体制不变的环境下,强行撤销某些自上而下的衍生品非但没有解决集权体制导致的问题,反而迫使地方政府将某些不得不行使的公权力下放给私人,“安元鼎”们就应运而生了。
改革信访体制的根本出路
中国数千年来一直实行自上而下的政绩管理体制,官员惟上不惟下,从而造成无所不在的欺下瞒上现象。既然官员不对人民负责,他们可以滥用手中掌控的公权力鱼肉人民,从而造成大量侵犯民权事件,而人民则不能通过制度内的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造成了自古至今源源不断的上访现象。所谓“上”访,就是向上级政府申诉下级官员腐败不公、以求讨还公道。照理说,在一个自上而下的体制中,上级掌握着下级官员的命运,理应惩治贪腐、为民伸冤。问题是,自上而下的体制自身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别的且不说,偌大中国那么多的地方官员,一个中央政府显然是管不过来的,因而才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一系列见怪不怪的现象。因此,政绩体制不可避免地蜕变为“政绩工程”;地方政府只要把表面文章做好,就能应付差事、加官晋爵,而高高在上的中央则无法核实地方“政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信访条例》的本意是让地方政府认真对待上访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上访现象,但是地方却只要通过各种手段“围追堵截”,保持上访“零记录”就创造和维持圆满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