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体制的根源与出路
张千帆
【摘要】上访体制及其衍生的“截访”现象是自上而下集权体制的产物。在不改变集权模式的前提下,单靠修补《
信访条例》 无法解决上访问题。事实上,诸如撤销驻京办等用意良好的中央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截访外包”等恶性现象。要根治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最根本的是,人民必须维护
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尤其是
宪法第
34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关键词】上访;截访;集权体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全文】
上访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固然和自上而下集权体制下长期形成的臣民心态有关,但究其制度根源无非是地方民主缺失造成的。由于缺乏民对官的实质性制约,不仅人民无以安身自立,不得不通过托人情、拉关系甚至赤裸裸行贿来买通控制其命运的官员,而部分官员则更是被权力“宠坏”了,对上拍马奉迎、行贿买官,对下则搜刮民脂民膏甚至草菅人命,有的甚至发展到人格扭曲、精神变态的地步。如此便一面产生了一些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另一面则造成了全国各地每年数以万计的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冲突。这些问题在本源上由唯上不唯下的地方各级政府产生,自然不可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于是人民除了“上访”之外别无出路;到上一级政府上访符合法律规定,但仍然跳不出官官相护的权力运行规律,问题得不到解决、正义得不到伸张,于是才产生了大量法律禁止的“越级上访”。各地访民云集北京,巴不得总书记、总理亲自出面解决自己的问题。在这支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中未必没有“精神偏执型”的,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耗费自己的生命和国家资源;但是各地访民“被精神病”等近年公开报道的大量遭遇表明,中国上访问题的症结恐不在此,更不在于如何界定“正常”上访或“终结”上访的法律边界。
本文通过具体事例,剖析上访体制衍生出来的种种怪象及其制度根源,并指出改革上访体制的根本出路。笔者认为,上访体制及其衍生的“截访”现象是自上而下集权体制的自然产物。在不改变集权模式的前提下,单靠修补《信访条例》无法解决上访问题。事实上,诸如撤销驻京办等用意良好的中央措施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截访外包”、公权私用等恶性现象。要根除中国久治不愈的上访现象,必须将社会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变成自下而上。最根本的是,人民必须站出来维护宪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宪法第34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