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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信用卡业法律监管的特色

论韩国信用卡业法律监管的特色



——兼评《韩国信贷金融业法》的最新修正

崔金珍


【摘要】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仅用几年的时间就把信用卡市场发展得从无到有、从幼稚状态到全面普及,这些发展不仅要归功于韩国政府将“信用卡热”逐渐推向高潮,更重要的是《韩国信贷金融业法》的出台为信用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韩国信用卡业法律监管的特色,即加强监管力度,明确信用卡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信用卡风险责任主体。
【关键词】信用卡;权利与义务;《韩国信贷金融业法》
【全文】
  

  中韩两国信用卡业务都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政府从1999年起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政策,力图通过消费信贷来刺激消费需求,从法律层面看,《韩国信贷金融业法》明确规定了信用卡交易当事人(发行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各大信用卡发行机构制定章程提供了法律依据,进而推进信用卡业务有序发展。但由于中国信用卡业务比较单一,而且法律法规不完善,所以同韩国信用卡业务相比就相对落后了。基于此,笔者想通过介绍韩国信用卡业监管立法的演进,全面解释《韩国信贷金融业法》的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从而阐述韩国信用卡法律监管的特色,以求对推进中国尽快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所裨益。


  

  一、韩国信用卡业监管立法的演进


  

  (一)韩国信用卡业的发展


  

  从信用卡的发展历程来看,韩国的信用卡始于1967年。当时新世界百货商店发行了仅限其职员使用的“赊账式”信用卡,所以此时信用卡的当事人只有发行机构与持卡人两者。而1980年韩国国民银行发行的“国民卡”可以说是韩国银行卡的始祖。1982年朝兴、商业、第一、韩一、首尔信托银行等5家银行共同出资发行了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政府极力推动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并将突破口选定在由出口导向型经济转向内需驱动型经济。在此政策主导下,韩国政府从1999年起强力推出一系列鼓励信用卡业务的政策,如刷卡消费有奖、减免营业税、消费税、手续费和使用费,以及对信用卡消费额的所得税予以扣除等近乎强制的推动政策,力图通过消费信贷拉动和刺激消费需求。在短短的几年之内,韩国信用卡业务飞速发展,到2001年达到顶峰,一举成为亚洲最大的信用卡市场。{1}然而,热情的服务和便利的贷款通道使大多数缺乏经验的韩国人盲目举债消费,背负的债务与其自身的偿还能力越拉越大,虽然韩国政府在2002年已经意识到过度扩张的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仍有大量的持卡人无力偿债,问题已至积重难返的程度,危机也不可避免。可以说,信用卡发行机构缺乏科学和规范的运作管理制度是风险最终演化为危机的重要原因。为了吸引客户,尽量获取高额回报,各家银行和企业下属信用卡发行机构在政策引导下,大力扩张发卡规模,不断放宽申请资格,使包括未成年人和无业人员在内的大量信用不充分者进入信用卡消费领域。此外,韩国限制外资机构参与竞争,各信用卡公司为赢得市场不惜压价促销,极大地增加了信用卡发行机构的经济负担。为了整顿信用卡市场,2011年韩国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联合推出了“预防信用卡公司过度扩张性竞争特别对策”,即对信用卡公司的扩张性竞争行为实施严密监管,对持续进行过度扩张性竞争的信用卡公司给予严厉制裁,加强对信用卡公司的资本健全性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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